麻醉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19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麻醉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麻醉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

一、麻醉并发症算医疗事故

并发症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其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其是医护人员是否履行了应尽的注意义务,是否严格遵守了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或常规。如果并发症的发生是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不能防范或难以避免的,那么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非医疗事故医院会赔偿

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不需要赔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麻醉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麻醉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
一键咨询
  • 142****1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麻醉并发症是否算医疗事故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麻醉并发症是否算医疗事故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麻醉医疗事故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麻醉医疗事故责任是什么
麻醉医疗事故责任是指在临床治疗中使用麻醉技术导致的医疗事故,而事故责任则是指是否应该由谁来对事故负责。
麻醉处在病理演变中的机体上实施,因此在麻醉过程中尽管麻醉人员完全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但有时仍可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如喉痉挛、呼吸道梗阻、心律失常、心搏骤停或对麻醉剂发生过敏等等。
麻醉是各种外科手术治疗过程中所采用的医疗手段。在医学上属的分科。麻醉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全身麻醉危险性更大,在施行麻醉的过程中,常因忽视麻醉的禁忌症,麻醉用药量过大或误将其它药物当使用而造成麻醉方面的过失。直接由麻醉引起患者的死亡,叫作麻醉死。麻醉死多见于全身麻醉,全麻过程中麻药用量过多可导致呼吸中枢的抑制,麻醉诱导期可发生呼吸道的阻塞如喉头、支气管的痉挛等,可引起呼吸衰竭、肺水肿、心跳骤停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十一条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麻醉医疗事故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麻醉医疗事故责任是什么
麻醉医疗事故责任是指在临床治疗中使用麻醉技术导致的医疗事故,而事故责任则是指是否应该由谁来对事故负责。
麻醉处在病理演变中的机体上实施,因此在麻醉过程中尽管麻醉人员完全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但有时仍可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如喉痉挛、呼吸道梗阻、心律失常、心搏骤停或对麻醉剂发生过敏等等。
麻醉是各种外科手术治疗过程中所采用的医疗手段。在医学上属的分科。麻醉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全身麻醉危险性更大,在施行麻醉的过程中,常因忽视麻醉的禁忌症,麻醉用药量过大或误将其它药物当使用而造成麻醉方面的过失。直接由麻醉引起患者的死亡,叫作麻醉死。麻醉死多见于全身麻醉,全麻过程中麻药用量过多可导致呼吸中枢的抑制,麻醉诱导期可发生呼吸道的阻塞如喉头、支气管的痉挛等,可引起呼吸衰竭、肺水肿、心跳骤停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十一条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麻醉并发症是不是算医疗事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麻醉并发症是不是算医疗事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术后并发症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术后并发症死亡是否为医疗事故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看医务人员是否对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了预见。如未能预见的情况,说明医务人员没有尽到结果预见的义务。 其次,医务人员是否将有可能的并发症告知了患者,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 最后,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疗措施是否在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当并发症发生的时候,是否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防止并发症损害的扩大。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说明,医疗事故是指: 当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其行为违背了医疗卫生的相关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专业性的要求,如诊疗护理的规范,常规等等,这种过错或者违反操作的行为,将导致治疗措施不当,最终致使病员的智力或者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或者是造成了漏诊从而延误了时机造成人员心智,身体损害的事故。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在医疗事故中,其主要的过错方是医疗机构或者是相关的医疗工作人员,由于他们自身的疏忽或者违规的操作,最终使得患者收到损害。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在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相关鉴定才可以认定,法庭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所凭借的也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出具的相关鉴定书。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1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院的医疗事故,麻醉死亡,医院应付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医疗事务部专门负责处理因医疗有关行为引起的纠纷,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全面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麻醉后病人死亡医疗事故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医疗事务部专门负责处理因医疗有关行为引起的纠纷,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全面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手术后出现并发症,能否构成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术后并发症死亡是否为医疗事故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看医务人员是否对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了预见。如未能预见的情况,说明医务人员没有尽到结果预见的义务。 其次,医务人员是否将有可能的并发症告知了患者,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 最后,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疗措施是否在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当并发症发生的时候,是否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防止并发症损害的扩大。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说明,医疗事故是指: 当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其行为违背了医疗卫生的相关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专业性的要求,如诊疗护理的规范,常规等等,这种过错或者违反操作的行为,将导致治疗措施不当,最终致使病员的智力或者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或者是造成了漏诊从而延误了时机造成人员心智,身体损害的事故。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在医疗事故中,其主要的过错方是医疗机构或者是相关的医疗工作人员,由于他们自身的疏忽或者违规的操作,最终使得患者收到损害。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在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相关鉴定才可以认定,法庭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所凭借的也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出具的相关鉴定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麻醉医疗过失行为
麻醉是各种外科手术治疗过程中所采用的医疗手段,为手术的安全进行保驾护航,但麻醉是一项复杂的技术,麻醉药大都属于剧毒药,比一般药物毒性高,需用量大,因而危险性也大,是医院经常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科室,医患双方对是麻醉事故还是麻醉意外争论不休。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并发症是医医疗过失纠纷吗?
并发症并不是医疗过失纠纷。医疗过失肯定是发生在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诊断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过失,但是并发症它是由于患者自身的一些身体原因,或者是其他因素导致的,所以这种情况就不能够称之为医疗过失,就算是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它也是属于患者自身的原因。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纠纷并发症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纠纷并发症怎么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做完手术后,出现并发症死亡算不算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术后并发症死亡是否为医疗事故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看医务人员是否对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了预见。如未能预见的情况,说明医务人员没有尽到结果预见的义务。 其次,医务人员是否将有可能的并发症告知了患者,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 最后,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疗措施是否在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当并发症发生的时候,是否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防止并发症损害的扩大。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说明,医疗事故是指: 当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其行为违背了医疗卫生的相关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专业性的要求,如诊疗护理的规范,常规等等,这种过错或者违反操作的行为,将导致治疗措施不当,最终致使病员的智力或者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或者是造成了漏诊从而延误了时机造成人员心智,身体损害的事故。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在医疗事故中,其主要的过错方是医疗机构或者是相关的医疗工作人员,由于他们自身的疏忽或者违规的操作,最终使得患者收到损害。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在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相关鉴定才可以认定,法庭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所凭借的也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出具的相关鉴定书。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1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麻醉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