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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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垫付抢救费: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垫付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垫付的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独资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

2、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

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

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6、财务核算要求不同:有限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三、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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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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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同时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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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二)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五)在实行机动车
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免责吗
实践中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免责,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免责,对人身损害未明确规定免责,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故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无须赔偿。
我们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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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二)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五)在实行机动车
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免责吗
实践中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免责,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免责,对人身损害未明确规定免责,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故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无须赔偿。
我们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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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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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吗
[律师回复]
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二、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的情况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规定,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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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吗?
[律师回复]
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二、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的情况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规定,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强险赔偿必须垫付抢救费吗
[律师回复]
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二、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的情况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规定,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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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垫付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以下特定情况,保险公司会依据交强险限额先行垫付伤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1)驾驶员无合法驾驶资质或酒驾造成重大事故;(2)保险期内,车辆遭恶意侵害或抢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3)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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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拒赔,需要垫付抢救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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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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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没有必要垫付抢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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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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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的情况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规定,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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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垫付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以下特定情况,保险公司会依据交强险限额先行垫付伤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 (1)驾驶员无合法驾驶资质或酒驾造成重大事故; (2)保险期内,车辆遭恶意侵害或抢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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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拒赔后还有没有必要垫付抢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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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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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交警要求我垫付医药费,怕老人抢救不及时,死亡
[律师回复]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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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垫付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以下特定情况,保险公司会依据交强险限额先行垫付伤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 (1)驾驶员无合法驾驶资质或酒驾造成重大事故; (2)保险期内,车辆遭恶意侵害或抢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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