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

债权清算是债权人债务人所承担的债权在一定时间进行的清算管理事务活动。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清算管理主要涉及金钱、债权及智力成果等方面。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债权债务核算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核算是指:为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债权债务,需设置“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短期借款”、“内部往来”、“专项应付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等科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主债权履行期满是什么意思

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借款合同等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52****77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14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47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债权清算是哪些意思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清算是哪些意思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清算的意思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清算的意思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共益债务的债务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是怎样的 共益债务是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务,如债务人财产无因管理造成的债务等,破产法还规定,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什么特征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给付义务 破产程序的清偿对象是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所以凡是有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保护、变价和分配的行为,都是为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在进行这些行为的过程中必然有一定的支出。比如破产费用包括的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所需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是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开支,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也因此得以保障的基础也在于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价值与目的都在于为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服务。因此,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同样都具有共益的性质。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用是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形成,那么这些支出理应由全体债权人共同负担。那么,为什么要从债务人财产里支付呢? 首先,将每支出用都交给全体债权人摊付既不效率又很难实现。 其次,债务人财产是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它们在本质上就是破产债权人的共同财产。所以,由债务人财产来负担等于是换了个角度收取,但仍由债权人负担。既公平合理,又保证了效率,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制度安排。 3、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 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全体破产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理应优先于个别债权;其次,在此时,破产程序已经开始,债务人财产状况很差,资不抵债,如果不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那么为此付出劳动和金钱的人就会与其他债权人一同参与破产分配。显然,不会有人愿意承担这种风险,或遭受损失。破产程序就不能及时顺利进行,甚至根本无法进行。所以,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这也符合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4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权清算的意思是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清算的意思是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中的债务权利,求偿权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清偿求偿权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而言,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4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清算是怎样的意思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债权清算是怎样的意思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债权是什么意思,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欠条债务转移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借条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小编为您解答。
一、债务的概念
(1)会计意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经济意义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3)债务工具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二、债权的意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告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