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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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或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或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对有关行政许可的决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当事人都可以针对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哪些必备条件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有: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行政处罚力度较小,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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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哪些?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讲有下面几种:
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行政拘留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而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按照行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人1000 元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也要适用一般程序,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告,经过调查,依照一般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民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警告及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都要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实施处罚。
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不能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这类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应当报告,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比如执法人员发现一书店出售淫秽书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的只有一两本,除了没收这几本淫秽书刊外,执法人员能不能对该书店当场作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不能这样处理这个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执法人员虽然只查获一两本淫秽书刊,但还是应当查清其淫秽书刊的来源、出售的总量以及出版、印刷环节上的问题。这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处理较轻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尽管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遇有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认定事实有错误,而执法人员又与其争执不下,难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提交,按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说明,执法人员当场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由依照一般程序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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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具体应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其次,处罚较轻或警告,对个人罚款不超过50元,对单位罚款不超过1000元; 最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并当场签署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的适用,旨在提高行政效率,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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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哪些?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讲有下面几种:
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行政拘留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而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按照行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人1000 元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也要适用一般程序,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告,经过调查,依照一般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民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警告及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都要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实施处罚。
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不能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这类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应当报告,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比如执法人员发现一书店出售淫秽书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的只有一两本,除了没收这几本淫秽书刊外,执法人员能不能对该书店当场作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不能这样处理这个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执法人员虽然只查获一两本淫秽书刊,但还是应当查清其淫秽书刊的来源、出售的总量以及出版、印刷环节上的问题。这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处理较轻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尽管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遇有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认定事实有错误,而执法人员又与其争执不下,难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提交,按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说明,执法人员当场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由依照一般程序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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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哪些?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讲有下面几种: 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行政拘留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而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按照行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人1000 元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也要适用一般程序,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告,经过调查,依照一般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民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警告及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都要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实施处罚。 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不能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这类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应当报告,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比如执法人员发现一书店出售淫秽书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的只有一两本,除了没收这几本淫秽书刊外,执法人员能不能对该书店当场作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不能这样处理这个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执法人员虽然只查获一两本淫秽书刊,但还是应当查清其淫秽书刊的来源、出售的总量以及出版、印刷环节上的问题。这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处理较轻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尽管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遇有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认定事实有错误,而执法人员又与其争执不下,难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提交,按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说明,执法人员当场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由依照一般程序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为进一步正确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步骤:
(一)执法人员两人以上,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执法人员在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后,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当场交当事人签收。根据案情,执法人员可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执法人员应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四)执法人员不得当场收缴罚款,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经当事人提出要求当场缴纳的。
(五)简易程序完成后,执法文书应在七日内交本科室备案(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在《送达回执》备注栏内签署意见)。
三、执法文书备案归档:备案归档文书有:《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存根、《送达回执》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五份简易程序案卷组成一本卷宗,顺号排列,保存三年。
四、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为进一步正确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步骤:
(一)执法人员两人以上,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执法人员在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后,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当场交当事人签收。根据案情,执法人员可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执法人员应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四)执法人员不得当场收缴罚款,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经当事人提出要求当场缴纳的。
(五)简易程序完成后,执法文书应在七日内交本科室备案(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在《送达回执》备注栏内签署意见)。
三、执法文书备案归档:备案归档文书有:《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存根、《送达回执》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五份简易程序案卷组成一本卷宗,顺号排列,保存三年。
四、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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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步骤:
(一)执法人员两人以上,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执法人员在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后,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当场交当事人签收。根据案情,执法人员可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执法人员应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四)执法人员不得当场收缴罚款,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经当事人提出要求当场缴纳的。
(五)简易程序完成后,执法文书应在七日内交本科室备案(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在《送达回执》备注栏内签署意见)。
三、执法文书备案归档:备案归档文书有:《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存根、《送达回执》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五份简易程序案卷组成一本卷宗,顺号排列,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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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
[律师回复] 根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第一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5、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
[律师回复] 根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第一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5、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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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当怎样适用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当怎样适用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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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
[律师回复] 根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第一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5、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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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有
[律师回复] 根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第一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5、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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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当如何适用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当如何适用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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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哪些?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讲有下面几种: 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行政拘留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而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按照行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人1000 元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也要适用一般程序,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告,经过调查,依照一般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民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警告及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都要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实施处罚。 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不能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这类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应当报告,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比如执法人员发现一书店出售淫秽书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的只有一两本,除了没收这几本淫秽书刊外,执法人员能不能对该书店当场作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不能这样处理这个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执法人员虽然只查获一两本淫秽书刊,但还是应当查清其淫秽书刊的来源、出售的总量以及出版、印刷环节上的问题。这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处理较轻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尽管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遇有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认定事实有错误,而执法人员又与其争执不下,难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提交,按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说明,执法人员当场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由依照一般程序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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