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假释?
1、可以假释的条件为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事处罚为无期徒刑、刑罚已经执行超过了十三年等。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1、假释期间一般不可以离开居住地。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缓刑与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1、假释与缓刑两者的性质本身存在着不同,缓刑指的是对那些被判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罪犯,根据他们所犯的罪的情节是轻还是重,和对自己做的事情的后悔的表现,给罪犯一个考验的机会和时间,暂时不让罪犯接受刑事惩罚,如果在缓刑期内表现的很好,刑事惩罚将不执行的一个制度。假释则指的是罪犯在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是大于三年的有期徒刑期间,表现的很好,发自内心的悔过,达到一定的要求,而被提前释放的一个制度。
2、假释与缓刑对可以适合使用的对象要求不同,如果罪犯的有期徒刑不超过三年,或者是拘役,适合使用的就是缓刑。如果是被判了无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罪犯,那么他们适合使用的就是假释。
3、假释与缓刑的最终结果不是一样的,缓刑的人员是暂时不用服刑的,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做出违法的事情,并悔改,那么在缓刑期满期间,是有可能被减刑的,但缓刑的日子到了,也相当于还没有开始执行原来的刑事惩罚。假释是不再去执行原来法庭审判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提前被释放出狱的。
4、缓刑是人民法院在审判罪犯的当时做出的决定,假释是罪犯在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服刑期间由人民法院做出的决定,所以他们两者的判定与决定是不在同一时间的。
5、假释的要求比缓刑高一些,两者在执行期间的细节要求也大不一样。
6、被判决缓刑的实际与本质适用条件是不同的,缓刑是罪犯犯罪的情节相对来说比较的轻,诚心悔过,这是判决缓刑的实质适用条件;假释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劳动改造,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做人遵守规定,做到这些才能作为假释的实质适用条件。
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在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提出假释的申请。根据固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会被假释。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假释的相关介绍。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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