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的民事诉讼程序一般为,法院审查判断是否满足诉讼条件,若是满足则需要受理该离婚诉讼。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2、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诉讼状这些纸质材料都是需要提供给法院的。-般申请立案之后需要等待一周到两周左右的时间,然后案子才会从立案庭转交到审判庭的办案法官手中。
3、办案关接手到单子以后会要求原告被告到庭然后进行调解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的,可以准许离婚,如果并没有实质的证据,对方也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则不会判决离婚的,需要回去再冷静半年左右,如果感情没有恢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二、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1、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待离婚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报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三、提起离婚诉讼,可以不书写起诉状吗?
1、提起离婚诉讼,一般不可以不书写起诉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离婚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对案件进行立案的,会在立案五天后向被告寄起诉书正副本。
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院若是决定受理离婚案件,那么首先需要进行调解,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审结案件。阅读此文后,如果对夫妻离婚的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