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庭审结束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给判决书。审理结束,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二、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内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的再审,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在发现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情况下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诉讼终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对于判决决定不服,认为其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就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向该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可以发还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行政诉讼庭审后多长时间收到判决书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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