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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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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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如何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如何办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如何办

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的,孩子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再参考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了男方不抚养孩子如何办

离婚了男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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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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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先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才能拆迁,所以未补偿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先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才能拆迁,所以未补偿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达州16岁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四川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四川抚养费标准要看对方有无固定收入来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四川抚养费如何支付?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抚养费支付方式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a、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b、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
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在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面,也可采取先给子女抚养费,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以保障子女利益优先实现。
有人建议子女抚养费实行先行给付,或由公告督促给付。子女抚养费执行难问题可采用在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办法,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扣。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四、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可依法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深圳市离婚抚养费标准2018年。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深圳市离婚抚养费标准2018年。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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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孩子抚养费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协商孩子抚养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司法诉讼来解决争议。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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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以无意导致三岁儿童死亡。
[律师回复]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按此标准,都不构成本罪,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死亡3人以上;4;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酒后,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致人重伤:1。注意、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5)严重超载驾驶的;3无证驾驶撞人;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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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以无意导致三岁儿童死亡。
[律师回复]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按此标准,都不构成本罪,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死亡3人以上;4;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酒后,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致人重伤:1。注意、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5)严重超载驾驶的;3无证驾驶撞人;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如何计算违约金
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卖买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不愿意出售房屋,那么违约金在法律是否有最高比例的规定 有规定,但是不是以比例形式规定的。违约金应该相当于实际所受的损失。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降低或适当增加。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是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开发商一般会与购房人明确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主要看您合同中约定的是按照已付房款还是全部房款,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协商。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按实际标的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在几%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实际损失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大致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另外一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就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达不成一致的话,建议此时可以尽快向提讼。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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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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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抚养权纠纷是否可以公告送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满足公告送达条件可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送达程序
(一)法律对原告是否有权申请公告送达并没有规定。送达是受理案件后的内部程序。按理是应该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启动公告送达。
(二)公告送达
(1)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
第一审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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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应该怎么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如何计算违约金
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卖买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不愿意出售房屋,那么违约金在法律是否有最高比例的规定 有规定,但是不是以比例形式规定的。违约金应该相当于实际所受的损失。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降低或适当增加。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是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开发商一般会与购房人明确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主要看您合同中约定的是按照已付房款还是全部房款,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协商。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按实际标的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在几%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实际损失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大致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另外一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就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达不成一致的话,建议此时可以尽快向提讼。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问题。
事诉讼材料无法直接送达,采用向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那可以公告送达吗?还是要再采取委托送达才能公告送达
[律师回复] 送达人往往要多次来回奔波、,当事人拒收的。而且由法官自己去送达,有些会委托兄弟代为送达,就是找到也不愿意来,既影响了工作效力也使得当事人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但是由于很多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或者有的不能提供正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住址已经迁移。在直接送达时,一种是张贴公告,撕毁文书,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以为送的东西都是对自己不利的、邮寄送达,此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进行见证,不利于维护当事人权利,可以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材料的名称,可以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留置送达、未成年人管教所),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不承认自己是送达人,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可以方便的查到送达环节,送达成功率较高,往往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常见送达方式,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当场和法官对峙、委托送达。目前大多数送达时都首先采取此种送达方式。但是公告只能解决程序合法问题,拖的时间较长。公告有两种方式、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由监管部门转交),或者故意送到不到或者拖延送达。
2,真正能够为当事人知晓的少之又少。
3,敷衍了事,而且由邮政部门送达。在邮寄送达送达不到的情况下:
1,有的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对外地委托送达的积极性不高、直接送达、公告送达。对在外地的法律文书。4。而在有些情况下,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通过邮政EMS。有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被羁押人员送达民事诉讼法律文书是由送达的,代为送达除有以上三种送达所存在的缺陷外,可以直接送达(去,二是邮寄费用较高。而且公告时间要经过60天。对采用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送达的当事人,一种是报纸公告,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
5,在判决书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又没有法律依据,来了也不愿意见证,当事人情绪激烈,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
事诉讼材料无法直接送达,采用向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那可以公告送达吗?还是要再采取委托送达才能公告送达
[律师回复] 送达人往往要多次来回奔波、,当事人拒收的。而且由法官自己去送达,有些会委托兄弟代为送达,就是找到也不愿意来,既影响了工作效力也使得当事人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但是由于很多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或者有的不能提供正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住址已经迁移。在直接送达时,一种是张贴公告,撕毁文书,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以为送的东西都是对自己不利的、邮寄送达,此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进行见证,不利于维护当事人权利,可以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材料的名称,可以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留置送达、未成年人管教所),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不承认自己是送达人,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可以方便的查到送达环节,送达成功率较高,往往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常见送达方式,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当场和法官对峙、委托送达。目前大多数送达时都首先采取此种送达方式。但是公告只能解决程序合法问题,拖的时间较长。公告有两种方式、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由监管部门转交),或者故意送到不到或者拖延送达。
2,真正能够为当事人知晓的少之又少。
3,敷衍了事,而且由邮政部门送达。在邮寄送达送达不到的情况下:
1,有的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对外地委托送达的积极性不高、直接送达、公告送达。对在外地的法律文书。4。而在有些情况下,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通过邮政EMS。有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被羁押人员送达民事诉讼法律文书是由送达的,代为送达除有以上三种送达所存在的缺陷外,可以直接送达(去,二是邮寄费用较高。而且公告时间要经过60天。对采用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送达的当事人,一种是报纸公告,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
5,在判决书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又没有法律依据,来了也不愿意见证,当事人情绪激烈,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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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没有达成一致能离婚吗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争议时,离婚并非是唯一的解决途径。法庭会全面评估双方的条件以及这些条件对子女成长的影响,其中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此外,子女的意愿也是法庭会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通常情况下,幼儿更倾向于跟随母亲生活,而八岁以上的子女的意愿则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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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怎样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被告被羁押如何启动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中案件还没有立案,被告即被羁押(未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还能顺利进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人民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
(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二、人民能否到、去开庭审理案件?如果因为原因导致被告不能出庭,能否缺席审理呢?
人民当然可以到、等羁押场所内开庭,这也可以体现出审判工作的便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应当受理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到或开庭就理所当然。
当然,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出庭,也可以不需要到开庭。
另外,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为被告主要是客观不能为,而不是主观不想为,可以把被告从羁押场所提到开庭,也可以在被告被羁押的场所开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与其他人是平等的。所以,人民不应进行缺席审理,也不能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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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如何解决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被告被羁押如何启动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中案件还没有立案,被告即被羁押(未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还能顺利进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人民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
(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二、人民能否到、去开庭审理案件?如果因为原因导致被告不能出庭,能否缺席审理呢?
人民当然可以到、等羁押场所内开庭,这也可以体现出审判工作的便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应当受理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到或开庭就理所当然。
当然,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出庭,也可以不需要到开庭。
另外,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为被告主要是客观不能为,而不是主观不想为,可以把被告从羁押场所提到开庭,也可以在被告被羁押的场所开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与其他人是平等的。所以,人民不应进行缺席审理,也不能作出缺席判决。
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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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被告被羁押如何启动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中案件还没有立案,被告即被羁押(未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还能顺利进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人民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
(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二、人民能否到、去开庭审理案件?如果因为原因导致被告不能出庭,能否缺席审理呢?
人民当然可以到、等羁押场所内开庭,这也可以体现出审判工作的便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应当受理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到或开庭就理所当然。
当然,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出庭,也可以不需要到开庭。
另外,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为被告主要是客观不能为,而不是主观不想为,可以把被告从羁押场所提到开庭,也可以在被告被羁押的场所开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与其他人是平等的。所以,人民不应进行缺席审理,也不能作出缺席判决。
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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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被告被羁押如何启动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中案件还没有立案,被告即被羁押(未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还能顺利进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人民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
(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二、人民能否到、去开庭审理案件?如果因为原因导致被告不能出庭,能否缺席审理呢?
人民当然可以到、等羁押场所内开庭,这也可以体现出审判工作的便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应当受理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到或开庭就理所当然。
当然,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出庭,也可以不需要到开庭。
另外,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为被告主要是客观不能为,而不是主观不想为,可以把被告从羁押场所提到开庭,也可以在被告被羁押的场所开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与其他人是平等的。所以,人民不应进行缺席审理,也不能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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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抚养权没有达成一致,法院会判离吗?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裁决如下:首先,鼓励当事人自主协商。若协商无果,根据孩子年龄决定抚养权:不满两周岁通常判给母亲;两至八周岁需综合考虑双方条件及孩子利益;八周岁及以上,应听取孩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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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告被刑拘无法送达要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被告被羁押如何启动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中案件还没有立案,被告即被羁押(未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还能顺利进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人民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
(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二、人民能否到、去开庭审理案件?如果因为原因导致被告不能出庭,能否缺席审理呢?
人民当然可以到、等羁押场所内开庭,这也可以体现出审判工作的便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应当受理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到或开庭就理所当然。
当然,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出庭,也可以不需要到开庭。
另外,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为被告主要是客观不能为,而不是主观不想为,可以把被告从羁押场所提到开庭,也可以在被告被羁押的场所开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与其他人是平等的。所以,人民不应进行缺席审理,也不能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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