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这样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对行为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通报批评;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酒驾是否要受行政处罚
酒驾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行政处罚怎样举行听证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之内为期限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听证一般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行政处罚如何处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