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能不给抚养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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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2、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特殊情况: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等等。关于在什么情况下能不给抚养费,接下来将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在什么情况下能不给抚养费

一、在什么情况下能不给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有:

1、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2、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特殊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二、针对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联系对方,通过协商解决;

2、协议离婚的,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诉讼离婚的,可以拿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以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如果找不到对方,或者对方说自己没钱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四、不给抚养费要不要请律师?

虽然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这个规定很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小编就见过各种各样的抚养纠纷,因此小编更建议大家咨询律师后再进行维权,下面简单列举几个原因:

1、不少夫妻离婚的时候会约定一方放弃抚养费,然后老死不相往来。但是小编提醒,如果多年后小孩有了比较大的开支需要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仍会支持。

2、抚养费的内容比较丰富,而且孩子成长中的花费有很多预期之外的内容,导致不能明确每个月或季度抚养费的具体数字。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给律师按照最符合最符合孩子利益的方法起诉。

3、抚养费起诉主体比较特殊,如果要起诉对方不付抚养费,要求对方增加或者支付抚养费,很多当事人认为这个是以自己名义起诉,但是因对方负担的支付义务是直接针对小孩,所以起诉主体应该是孩子。如果没有律师提醒的话,这一点也容易导致诉讼流程变长,浪费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该义务通常是不能被免除的。当然,若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那么现实中其实也存在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形。那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能不给抚养费?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有所了解。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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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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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变更抚养
[律师回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1、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二、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1、要变更抚养费,需要弄清楚如何确定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变更抚养费的具体情形:(
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增加。(
2)父母如果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可申请较少抚养费。(
3)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变更抚养费的
[律师回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1、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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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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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变更抚养费的具体情形:(
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增加。(
2)父母如果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可申请较少抚养费。(
3)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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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需要给付抚养费。但不能因此影响到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2、若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情况,如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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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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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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