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必须条件
想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必须条件有:进行抵押的房屋有合法的购房合同,产权明晰。贷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本人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什么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不能办理房贷抵押的房屋有:
(一)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二)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四)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材料和收入证明材料;
4、学历及技术等相关证明;
5、抵质押物权属材料及估价文件;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想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必须条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