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有孩子如何办理吗
离婚有孩子的办理方式:若夫妻能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订立书面协议,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无法协议离婚的,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会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在监狱如何办理离婚
《民法典》规定与服刑人员离婚,既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孩子的户口如何判
孩子的户口的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户口随母亲;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户口会落在与其生活的一方。小孩未满十八周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年满十八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有孩子如何办理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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