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限期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后取保候审应该怎样处理
1、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3、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到期自动解除吗
取保候审不会自动解除,即使到期也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主要表现为: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如果在这一年中侦查机关没有调取到证明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取保候审解除后,将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取保候审解除后,如果交纳保证金的,嫌疑人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嫌疑人的保证金需要全额退还。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的担保责任随之解除。
要知道,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申请获得批准之后,自然也就有被撤销的时候。至于,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具体有几种?就比较多了,常见的有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不应当追究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的等等。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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