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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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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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可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

一、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

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又成立另外一个公司。法律并没有股东只可不可以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只要符合公司成立条件的,股东是可不可以成立另一个公司的。

成立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成为债权人的被告

债权人可不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被告。

但只有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或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才可不可以请求将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个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并不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不可不可以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可不可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不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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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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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法规定,股东股份在公司注册后不能再设立吗?
[律师回复]
1,发起人范围“公司法”不符合公司的发起人限制。
2,发起人最低要求的“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是小于200的赞助商,其中大部分是在中国注册的发起人。国有企业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3,发起人贡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贡献有限,无论是在金钱,你也可以使用做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贡献。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并转换成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使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4,认购股份缴足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认足够的已发行股份由公司章程应当及时支付所有款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股款的,应当接近其产权转让的程序。
5,启动所需要的文件提交发起人向公众提供股份,必须提交给证券监管部门的发行申请,并提交以下主要文件:
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②文章细则;
③经营预算;
④赞助商的名称或标题,的发起人,投资和验资证明认购的股份数;
⑤招股章程;
⑥收取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⑦承销商的名称和相关的协议。未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不得作出公开募集股份。,公司主办的首届会议召开创立大会在公司法,以发行股份支付的款项,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将持有15天前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除了股股份出资,由发起人或交付款项支付的款项未能全数认购,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决议,会议没有建立或者创办公司的情况,不得撤回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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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有权证明吗
[律师回复]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要如何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本条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自己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的股东利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滥用权利,采用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造成公司可以用于履行债务的财产大量减少,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这种情形的,股东理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有关法律规定,总结我国人民的审判实践经验,修订后的公司法一方面坚持公司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基本法律原则;另一方面增加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条还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即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己来证明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是否,这就与一般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由权利主张者举证不同,实际上加重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义务。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这一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强化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严格分离。 一人公司也是法人,但是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公司的收益就是股东的收益,而股东在经营的时候也很容易将自己的财产混入公司或者将公司的财产私用,特别是一个人可能会将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混淆,即将公司财产混入家庭财产。若不对上述行为加以限制,当一人公司负债的时候,股东可轻易地将财产转移至个人财产中,损害交易人的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所以当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淆,为追究责任保护交易安全和交易人的合法权益,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西方国家特别是较为普遍,因为许多州的公司法律规定董事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即资格股,所以许多公司的股份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一个股东拥有,另外极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董事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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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的股东能再成立一个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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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设立股东的股本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出资的方式: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一种使用权。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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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决定要成立股东会,要起草一份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的报告,求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的范本,谢谢!
[律师回复] 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范本
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召集,并由其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
参加会议股东: ;弃权股东: 无
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 、 、 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 、 、 为监事。其中 为职工代表。
六、通过公司章程。
七、全权委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签名(或盖章):
参加会议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独立董事的股东可以是公司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董事必须是和公司不具备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担任。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限制公司和董事之间因利益关联而导致董事制度失效。但随着近年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修正,越来越多的公司倾向于将公司股权收益作为对董事履职积极性的一种良性激励手段。 在中国,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董事必须具有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认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董事可以对所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只是对持股比例有限制。对上市公司而言,持有1%以下的股东并不成为大股东或者成为有实际影响力的股东,这样的小股东还是有担任董事的可能性的。 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董事的持股问题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秉持着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自由的原则,结合民商事意思自治原则,笔者认为,只要公司股东内部协商一致,在该股东对目标公司持股未占相对优势或者简单优势的情况下,该股东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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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的股东能够再成立一个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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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成立后,股东是公司控股的,股东是公司的一半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不一定属于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论公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在一般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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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的股东能不能再成立一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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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股份合作公司股东才73人、可以成立股东代表制吗?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与股东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发起人的实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2、股东的实质: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二、两者的要求不同:
1、发起人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立,视规模大小,规定至少有7人,或其它奇数人数为发起人。发起人并无国籍的限制,但国外公司法一般规定,发起人中须半数以上为本国籍公民,并在国内定居。发起人的资格是受到限制的,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须有行为能力,而法人为发起人者,以企业为限,其余的社团法人不得为发起人,因为此类法人均非以盈利为目的,性质上不适于担任发起人。
2、股东的要求: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三、两者的职责不同:
1、发起人的职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法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的职责: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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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东的独立地位和公司股东有限责任
[律师回复]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具体表现有: 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政策等。 三是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 四是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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