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一、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涉外离婚怎么去确定管辖权,法律的规定是哪些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35****62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132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67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信用卡逾期没法一次性还清,法院会怎么判决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那么信用卡逾期没法一次性还清,法院会怎么判决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包含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有哪些情形?
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据),如果按月支付的,那么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转账记录,那么就是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
证明对方的财力问题,如果财力雄厚是比较容易证明的,向提交对方名下房产、车辆、股票、基金、银行存款等证据即可。
2、如果不直接抚养外籍子女的父或母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能力,而且定期给付抚养费有可能导致外籍合法权益难以实现,而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更符合外籍子女的实际需要,则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原则,以定期给付为例外。
需要注意的是,能否一次性支付,还要看对方愿不愿意。一般而言,对方如果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法官判决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增加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离婚后情况发生变化,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对方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向。
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工伤一次性解决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对你的受伤,表示安慰,人生路还很长。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作为律师我做有总结,请你参考。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第一部分:工伤事故具体赔偿项目(伤残) 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 四、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工缉功光嘉叱黄癸萎含联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 八、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信用卡逾期没法一次性还清,法院会怎样判决
1、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强制执行你个人名下的所有资产,并冻结你的银行账户;2、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关于信用卡逾期没法一次性还清,法院会怎样判决的问题,希望下面律图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工伤赔偿一次性解决不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对你的受伤,表示安慰,人生路还很长。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作为律师我做有总结,请你参考。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第一部分:工伤事故具体赔偿项目(伤残) 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 四、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工缉功光嘉叱黄癸萎含联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 八、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持续性家庭暴力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持续性家庭暴力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问题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才会准予离婚;
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都要求提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单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逾期没法一次性还清,收到法院传票怎么解决
接到法院传票后应该积极应对。1.向银行表达还款意愿;2.保证通话畅通;3.停息挂账。关于信用卡逾期没法一次性还清,收到法院传票怎么解决的问题,希望下面律图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持续性家庭暴力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持续性家庭暴力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问题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才会准予离婚;
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都要求提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单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持续性家庭暴力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持续性家庭暴力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问题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才会准予离婚;
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都要求提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单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起诉离婚法院能一次性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法定情形之一,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调解无效之后,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夫妻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工伤赔偿可以一次性解决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对你的受伤,表示安慰,人生路还很长。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作为律师我做有总结,请你参考。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第一部分:工伤事故具体赔偿项目(伤残) 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 四、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工缉功光嘉叱黄癸萎含联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 八、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离婚法院能一次性判离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诉讼离婚法院能一次性判离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工伤赔偿有没有一次性解决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对你的受伤,表示安慰,人生路还很长。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作为律师我做有总结,请你参考。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第一部分:工伤事故具体赔偿项目(伤残) 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 四、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工缉功光嘉叱黄癸萎含联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 八、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离婚了,我决定一次性把抚养费给对方,一次性给抚养费多少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时,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以后因追索子女抚养费而引起的不必要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因此,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用一次性给付的,一般到子女18周岁止。若子女未成年之前,没有重大变故,你要求增加给付一般不能得到的支持。但若因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对方原来所给付的费用不能满足子女的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子女的实际生活的,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子女抚养费用,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请求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八条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