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条件
1)举债期间家庭未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
2)债务发生时处于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协议离婚或离婚诉讼过程中,债务人配偶有稳定收入且能维持家庭正常开支的;
4)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单方负担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无偿担保等;
5)债务人配偶对债务人的投资经营行为完全不知情,且未享受投资经营收益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
1)举债期间家庭未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
2)债务发生时处于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协议离婚或离婚诉讼过程中,债务人配偶有稳定收入且能维持家庭正常开支的;
3)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4)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单方负担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无偿担保等;
5)债务人配偶对债务人的投资经营行为完全不知情,且未享受投资经营收益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什么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
1)举债期间家庭未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
2)债务发生时处于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协议离婚或离婚诉讼过程中,债务人配偶有稳定收入且能维持家庭正常开支的;
3)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4)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单方负担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无偿担保等;
5)债务人配偶对债务人的投资经营行为完全不知情,且未享受投资经营收益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条件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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