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等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二、哪些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三、重婚罪的类型有哪几种
认定重婚罪并不当然是有配偶的人和别的异性生了孩子就一定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重婚罪从两个方面来认定,一是法律婚姻,一是事实婚姻。
1.已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这种两个法律婚的情况比较好识别,也是最好定罪的一种类型。
2.已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我国民法上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认定重婚罪时,这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是构成犯罪的。即前法律婚加后事实婚是构成重婚罪的。
3.与原配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的,那在后的登记结婚行为就会构成重婚罪。即前事实婚加后法律婚是可能构成重婚罪的。
4.与原配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两个事实婚也是可能构成重婚罪的。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重婚罪的另外一个处罚对象即第三者,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构成重婚罪的。
重婚罪一般是自诉案件,而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被害人若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此时就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是犯了重婚罪。上文已经就“重婚罪需要什么完整证据”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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