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每天干嘛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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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监视居住每天干嘛呢问题带来帮助。
监视居住每天干嘛呢

一、监视居住每天干嘛呢

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每天需要做哪些

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关于监视居住若干规定

关于监视居住的规定为: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监视居住每天干嘛呢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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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每天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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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每天干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监视居住每天干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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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视居住叫过来当地干嘛的,说什么到法院
[律师回复] 监视居住只是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中采取的一个比较宽松的强制措施,只要监视居住的条件消失,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都要被收押,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要送监狱执行刑罚。
一、《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有期徒刑属于监禁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将被送往监狱执行刑罚。
三、被判缓刑的不再收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综上所述,我们对于监视居住后还会坐牢么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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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员监视居住在里面干嘛?
犯罪人员监视居住在里面可以从事日常基本活动,法律当中对于这种行为并没有做出过多的限制,只是规定了几种排除性的情形。比如说《刑事诉讼法》当中75条明确规定,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不能够离开监视居住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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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人每天在监狱里干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人每天在监狱里干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法》,有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都要参加劳动改造。
  里基本单位为分监区,也称中队。一个中队80到120名服刑人员,6至10名管教民警。
  真实的生活:
  衣:
  按规定,在里必须统一着囚服。一般来说,会发放夏服两件,春秋服两件,冬装(棉衣)二件,鞋子二双,被子两床,一床铺,一床盖,被套床单各一,夏天有席子发。热水瓶、桶子、杯子各一。均有编号。冬天的内衣没有发。需要自己带去或者送进去。所有送进去的衣服,必须打上标记才能穿。每人一个行李袋,存放私人物品。
  食:
  各地的伙食标准差不多。一日三餐,早上早餐
6:30,稀饭、咸菜,中,1
2:00,有肉,晚,1
8:00,蔬菜和咸菜。饭管够。绝对能吃饱。事实上每天都有不少剩饭。如果服刑人员卡上有钱且表现较好的话,可以到食堂炒小炒,一份十元到二十元不等,不用吃大锅菜。晚上饿了的话,只能泡方便面吃。监舍里是绝对不许生火做饭的。
  开水是统一供应,不限量。
  住:
  一般8人到12人一间监舍,上下铺,铺地板砖,有电风扇、储物柜、卫生间和洗漱台。有水龙头。晚上睡觉落锁熄灯。
  行:
  对服刑人员的行为,管理的比较严格,有专门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违反了行为规范,会要扣分的,影响减刑。
  作息时间:
  
6:30 起床、洗漱、整理内务,要求被子叠成豆腐块,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监舍内除日用品和换洗衣物外,不能有其他杂物。
  
6:50 早餐
  
7:30 出工
  1
1:30 收工,中餐
  1
2:30 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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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收工、晚餐
  1
8:30 如果已经完成了生产任务的,在监舍内休息、先进行学习,然后可以看电视、下棋、看书等娱乐活动。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要继续出工。一般来说,有一大半人都已经完成生产任务了,也有一些人会主动加班的。期间,只要完成了任务就能回来休息。
  2
2:30 落锁,熄灯,睡觉。
  医:
  每天均有医生到劳动现场巡诊,有急病随时到狱内医院就诊,重病立即转院到社会医院治疗。基本治疗均为免费。
犯人每天在监狱里干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人每天在监狱里干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法》,有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都要参加劳动改造。
  里基本单位为分监区,也称中队。一个中队80到120名服刑人员,6至10名管教民警。
  真实的生活:
  衣:
  按规定,在里必须统一着囚服。一般来说,会发放夏服两件,春秋服两件,冬装(棉衣)二件,鞋子二双,被子两床,一床铺,一床盖,被套床单各一,夏天有席子发。热水瓶、桶子、杯子各一。均有编号。冬天的内衣没有发。需要自己带去或者送进去。所有送进去的衣服,必须打上标记才能穿。每人一个行李袋,存放私人物品。
  食:
  各地的伙食标准差不多。一日三餐,早上早餐
6:30,稀饭、咸菜,中,1
2:00,有肉,晚,1
8:00,蔬菜和咸菜。饭管够。绝对能吃饱。事实上每天都有不少剩饭。如果服刑人员卡上有钱且表现较好的话,可以到食堂炒小炒,一份十元到二十元不等,不用吃大锅菜。晚上饿了的话,只能泡方便面吃。监舍里是绝对不许生火做饭的。
  开水是统一供应,不限量。
  住:
  一般8人到12人一间监舍,上下铺,铺地板砖,有电风扇、储物柜、卫生间和洗漱台。有水龙头。晚上睡觉落锁熄灯。
  行:
  对服刑人员的行为,管理的比较严格,有专门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违反了行为规范,会要扣分的,影响减刑。
  作息时间:
  
6:30 起床、洗漱、整理内务,要求被子叠成豆腐块,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监舍内除日用品和换洗衣物外,不能有其他杂物。
  
6:50 早餐
  
7:30 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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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收工,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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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收工、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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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如果已经完成了生产任务的,在监舍内休息、先进行学习,然后可以看电视、下棋、看书等娱乐活动。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要继续出工。一般来说,有一大半人都已经完成生产任务了,也有一些人会主动加班的。期间,只要完成了任务就能回来休息。
  2
2:30 落锁,熄灯,睡觉。
  医:
  每天均有医生到劳动现场巡诊,有急病随时到狱内医院就诊,重病立即转院到社会医院治疗。基本治疗均为免费。
犯人每天在监狱里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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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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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蔬菜和咸菜。饭管够。绝对能吃饱。事实上每天都有不少剩饭。如果服刑人员卡上有钱且表现较好的话,可以到食堂炒小炒,一份十元到二十元不等,不用吃大锅菜。晚上饿了的话,只能泡方便面吃。监舍里是绝对不许生火做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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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对服刑人员的行为,管理的比较严格,有专门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违反了行为规范,会要扣分的,影响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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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如果已经完成了生产任务的,在监舍内休息、先进行学习,然后可以看电视、下棋、看书等娱乐活动。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要继续出工。一般来说,有一大半人都已经完成生产任务了,也有一些人会主动加班的。期间,只要完成了任务就能回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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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
  每天均有医生到劳动现场巡诊,有急病随时到狱内医院就诊,重病立即转院到社会医院治疗。基本治疗均为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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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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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监督和监视居住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区别:管制必然涉及监视居住的范畴,但监视居住不属于主刑,只是具体的侦查监察手段。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和监视居住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区别:管制必然涉及监视居住的范畴,但监视居住不属于主刑,只是具体的侦查监察手段。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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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都干什么?
在我国相关的监视居住期间应在居住地进行居住,确保案件的审理和调查。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员不应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符合我国的监视居住的条件的才可以进行办理,确保这类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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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有什么后果,监视居住后会被判刑吗,监视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会判刑没有直接关系。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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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后还可以监视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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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监视对象
[律师回复]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一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 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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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视居住和监视居住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区别:管制必然涉及监视居住的范畴,但监视居住不属于主刑,只是具体的侦查监察手段。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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