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组家庭监护人的认定?
重组家庭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如果继父或继母履行合理抚养继子女的义务,法定监护人可以是继父或继母。一般来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死亡或者父子关系依法终止或者监护权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剥夺或者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法定监护人的设定是什么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怎么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
想要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现有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即可。
监护人有下列情况的,在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申请下会被剥夺监护权: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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