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车原车主报警,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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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债权转让车原车主报警,有什么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债权转让车原车主报警,有什么规定

一、债权转让车原车主报警,有什么规定

如果是抵押的车,在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基于抵押获得了车辆的所有权,原车主构成盗窃罪

如果是质押的车,虽然合法占有车辆,但车辆所有权仍然是车主的,所以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可以认定是违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提前偿还债务。

一、偷别人的抵押车子算盗窃

首先,行为人偷回自己抵押的车子,满足以下要件即会被认定为盗窃:

1、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的所有权;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转移他人的财物的行为;3、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4、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其次,抵押出去的财物,原所有人部分丧失对抵押物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因此,车子被抵押期间,原所有人会被限制对车子处置、交易以及变更的权利,所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即车子原所有人不能擅自转移车子的占有。

抵押人明确知道抵押的车子为他人合法占有,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回抵押车,满足盗窃的条件,所以属于盗窃。

最后,抵押人偷回抵押的车子构成盗窃,并且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不过,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结合具体情况。

当然,有些人借钱不还追款债权人擅自将对方的车子做抵押,并且强行开走,导致抵押人偷车的,双方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二、窄路会车刮擦怎么处理

窄路会车刮擦责任归属,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责任不清的,可以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会车时已停车了还被蹭,在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

车主是已经停车的情况下,对方在会车时还蹭到自己车辆,就是对方车主的问题,如果对方在会车时觉得可以通过的空间不够,应当是与另一方车主沟通。

如果是逆行停车,在会车时被蹭,那就是逆行车主的责任。

三、二手车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二手车不过户的,对于卖主而言,车辆转让后没有进行合法的转籍过户,原车主仍保留该车所有权。

但是,享有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车辆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过户,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或其他事故,原车主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买主,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日后容易发生纠纷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什么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有什么

不得转让的债权如下: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主要是指合同是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或者对特定人资质能力等的信赖而订立合同产生的债权。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排除债权人转让债权,以保证有关交易秩序的稳定性,这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作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只要这一约定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那么对当事人就有法律的效力。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如果相关法律对于债权转让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这些规定就应当遵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债权转让车原车主报警,有什么规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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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权利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所谓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权利质押是必须登记的。
股权质押
关于股权质押登记,按照《担保法》第78条的规定,以股票出质的,应当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但是,由于我国的股权类型众多,既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又有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果出现有些股权如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权设定质权时应当到哪个登记机关登记,不够明晰,有待在法律上澄清。
另外,从实践来看,担保法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方式确定为记载于股东名册也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因为在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不具有明显的公开性,公示效果不强,不便于第三人查询。此外,也容易出现伪造和篡改登记的问题。有鉴于此,物权法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于第226条第一款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之所以规定其他股权设质时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考虑到所有依法设立的公司都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按照法律规定,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所以将股权出质登记机关确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很好地落实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能够让第三人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到股权上存在的负担。商业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接受股权质押,或银行自身的股权被股东用于质押时,应当按照上述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操作,即股权质押登记的生效要件是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控制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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