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费能够更有利争取抚养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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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放弃抚养费能够更有利争取抚养权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放弃抚养费能够更有利争取抚养权吗

一、放弃抚养费能够更有利争取抚养权

放弃抚养费不能更利于争取抚养权。抚养权的判决是以对子女有利为前提的,放弃抚养费不是法院的判决理由。离婚当事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当事人(离婚夫妻)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在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像这种情况,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另外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您父母出庭等。

3、孩子的意见。如果您孩子已满10周岁,可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另一方,您就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像这会情况家长都不希望去法院那种场合,有的就要求孩子写个书面的意见,这种情形一般对方会提出异议,认为孩子是被胁迫的;所以大部分就是主审法官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没有公证,子女能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与是否公证是没有关系的。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是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什么

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放弃抚养费能够更有利争取抚养权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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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
①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④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⑤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但需要人提供相应地证据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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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
①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④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⑤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但需要人提供相应地证据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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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你好,我朋友跟他老公要离婚,他们就孩子的抚养问题有争议,请问离婚女方争取要孩子男方放弃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1、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此外,加上你自己的综合条件就可以了,当然,你在庭上的辩护是很重要的,因为法官并不主动调查事实,要靠你的证据及辩护技巧让法官相信孩子随你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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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对方现在想要申请变更抚养权 请问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放弃抚养权
[律师回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你好,律师,我有一个好朋友,今年和她老公离婚了,孩子由他抚养,但是她养不起,所以来咨询一下变更放弃抚养权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 (男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乙方: (女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基本信息),原由男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儿子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 从 ________年 ___ 月 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 _________ 方 _________ 元作为孩子 _________ 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 、男方应于每月的 1 - 5 日前将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 、男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 、探望时间及方式: 。3 、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甲方: (男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乙方: (女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 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 ,男,现年 岁,原由男方抚养。
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儿子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 从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 _________ 方 _________ 元作儿子 _________ 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 、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 方负责(或由女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3 、男方应于每月的 1 - 5 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 、男方对孩子 享有探望权。 2 、探望时间及方式:
3 、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篇二: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 姓名: 性别:
现年岁,原由方抚养。
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儿子/女儿随方生活,其抚养权归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 从 _______ 年 月 日起由方每月付给方 _________ 元作儿子/女儿 _________ 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 、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 方负责(或由 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 3 、 方应于每月的 1 - 5 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 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 。
三、探视权
1 、 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 、探望时间及方式: 3 、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 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篇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 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 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 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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