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分割财产
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
2、夫妻婚内存在的债务,一般也是平均分配。
3、不宜分割的财产如房屋等,可以由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应得份额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折价补偿。
4、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离婚后生活明显有困难的一方可以适当的多分。
5、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教育医疗学费应该怎么分
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低收入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3、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虽然法律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只规定了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由于近年来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较大,离婚后无论哪方带孩子,一旦孩子生了大病,都很难独自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离婚后子女是否会患病,需要多少医药费,往往很难预测,除了在离婚时双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外,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子女的医药费原则上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如果父母单位办有子女医药费统筹的,仍应按规定给予报销或补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离婚协议书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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