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怎样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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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怎样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怎样赔偿

一、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怎样赔偿

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二、超市买到变质食品怎样赔偿

消费者如果买到了变质食品,可以向销售该变质食品的商家要求退还其购买食品的价款,同时如果销售者明知食品变质依然销售,可以要求其支付10倍于价款或者3倍于损失的赔偿金,如果这样计算所得的赔偿金不满1000元,则按1000元计。当然,消费者不仅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赔偿,也可以向食品生产者主张权利。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三、卖过期食品怎样赔偿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过期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售出被食用,将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怎样赔偿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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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依法要求相关主体赔偿。对于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经济损失赔偿,并可申请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作为赔偿金,最低一千元。轻微标签瑕疵可忽略。消费者可向经销商或生产商索赔,责任方应首先全额赔偿,不得推诿。若因生产商责任,经销商有权追偿;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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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买的食品质量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在某商店购买了食品后,发现该食品已经过期,并且无购物小票,那么一样也是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予以投诉的。具体投诉方法可以灵活选择,既可以拨打电话12331投诉,也可以网上投诉(前提是该地区食药局网站或政府网站有投诉这一栏,当然也可以登录国家食药局或当地省级食药局予以投诉),另外还可以带着物品亲自到当地食药局予以投诉。投诉方法渠道很多,但要注意的是:一是所投诉的情况必须属实,即事实清楚,不能虚构或怀有私人目的予以对该商店的心态等等;二是尽量带着过期食品;三是必须把事情前后事实讲清楚,即哪一天哪个时间段在该商店购买的该食品,如何发现该食品过期的,当然必须是在购买之日,该食品已经过期了才算数,假如你购买时还未过期,但你放置了一段时间后又过期了,这是不算数的。如果上述情况都说明清楚了,执法人员会主动联系投诉人,并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同时到该商店了解情况,尽管无购物小票,但如果情况属实,且叙述的足够清楚,那么执法人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处理。说明一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如果投诉成立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将最少得到1000元的赔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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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问题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面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当然更倾向于“十倍赔偿”。但什么情况下才适合“十倍赔偿”呢
1、性质不同赔偿标准不同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而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如果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故意,则不适用于“新消法”第55条。另外,从商家的销售行为来看,商家自身也无法判断水果内部的质量问题,不存在故意欺骗行为,所以不适用“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同时也不适用于“食安法”的“十倍赔偿”的规定。
2、食品有质量问题可十倍赔偿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果篮打开后,隐藏在里面的水果有些已经腐烂。这是商家的无意行为,还是故意行为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十倍赔偿”商家自称“进货时就是这样”的辩解是否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辩解显得很“苍白无力”。商家在进货时有验货的责任,而且根据“新消法”举证倒置的规定,商家无法证明自己的行为。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安法”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但“十倍赔偿”的标准并非整个水果篮的售价的十倍,而是指腐烂水果价值的十倍。
3、如何界定“三倍”还是“十倍”一种标价58元的食品出现问题,在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按“新消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赔偿标准,消费者只能获得500元赔偿。但是如果按“食安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580元的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否有自主选择权呢“这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两种法律条款撞车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新消法”属于普通法,“食安法”属于特殊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没特别规定可采用普通法。但如有特殊法,比如针对食品的“食安法”,出现问题时就不再适用普通法。
买食品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在某商店购买了食品后,发现该食品已经过期,并且无购物小票,那么一样也是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予以投诉的。
具体投诉方法可以灵活选择,既可以拨打电话12331投诉,也可以网上投诉(前提是该地区食药局网站或政府网站有投诉这一栏,当然也可以登录国家食药局或当地省级食药局予以投诉),另外还可以带着物品亲自到当地食药局予以投诉。
投诉方法渠道很多,但要注意的是:一是所投诉的情况必须属实,即事实清楚,不能虚构或怀有私人目的予以对该商店的心态等等;二是尽量带着过期食品;三是必须把事情前后事实讲清楚,即哪一天哪个时间段在该商店购买的该食品,如何发现该食品过期的,当然必须是在购买之日,该食品已经过期了才算数,假如你购买时还未过期,但你放置了一段时间后又过期了,这是不算数的。
如果上述情况都说明清楚了,执法人员会主动联系投诉人,并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同时到该商店了解情况,尽管无购物小票,但如果情况属实,且叙述的足够清楚,那么执法人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处理。
说明一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如果投诉成立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将最少得到1000元的赔偿。
食品质量问题可以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面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当然更倾向于“十倍赔偿”。但什么情况下才适合“十倍赔偿”呢
1、性质不同赔偿标准不同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而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如果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故意,则不适用于“新消法”第55条。另外,从商家的销售行为来看,商家自身也无法判断水果内部的质量问题,不存在故意欺骗行为,所以不适用“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同时也不适用于“食安法”的“十倍赔偿”的规定。
2、食品有质量问题可十倍赔偿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果篮打开后,隐藏在里面的水果有些已经腐烂。这是商家的无意行为,还是故意行为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十倍赔偿”商家自称“进货时就是这样”的辩解是否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辩解显得很“苍白无力”。商家在进货时有验货的责任,而且根据“新消法”举证倒置的规定,商家无法证明自己的行为。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安法”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但“十倍赔偿”的标准并非整个水果篮的售价的十倍,而是指腐烂水果价值的十倍。
3、如何界定“三倍”还是“十倍”一种标价58元的食品出现问题,在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按“新消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赔偿标准,消费者只能获得500元赔偿。但是如果按“食安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580元的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否有自主选择权呢“这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两种法律条款撞车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新消法”属于普通法,“食安法”属于特殊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没特别规定可采用普通法。但如有特殊法,比如针对食品的“食安法”,出现问题时就不再适用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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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依法要求相关主体赔偿。对于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经济损失赔偿,并可申请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作为赔偿金,最低一千元。轻微标签瑕疵可忽略。消费者可向经销商或生产商索赔,责任方应首先全额赔偿,不得推诿。若因生产商责任,经销商有权追偿;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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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买食品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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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问题可以十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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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赔偿标准不同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而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如果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故意,则不适用于“新消法”第55条。另外,从商家的销售行为来看,商家自身也无法判断水果内部的质量问题,不存在故意欺骗行为,所以不适用“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同时也不适用于“食安法”的“十倍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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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是不是10倍赔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是不是10倍赔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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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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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企业方面的原因。1、食品行业组织把关不严。2、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忽视生产方式的安全,也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原因之一。3、与食品销售企业有关。二、政府方面的原因。1、《食品安全法》中监管体制的弊端。2、政府关于食品安全问题惩罚力度应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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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你好,食品油我代理了,质量有问题,销售量不好,厂家不面对,退货也不接受,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律师回复]
1、刷销量隶属以虚构交易等形式,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做法,是一种违法做法。
2、法律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限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做法:
(一)私行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导致消费者误认
(二)私行使用、虚构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商定金额超出法律法规应予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到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做法。
第五十三条违背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限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限定处罚;违背本办法第十九条第
(二)项、第(四)项限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限定处罚;违背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限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限定处罚;违背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限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金。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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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血糯米酥的产品发现脱氧包在包装时封口机封口时触碰到脱氧包导致脱氧包里的渗入到食品里当时食用时也没注意,食用完才发现。这属于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吗?我应该如何让对方赔偿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意外的处置第七十一条 发生食品安全意外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意外扩大。意外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意外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乡下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意外,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意外的投诉,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意外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限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限定上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意外掩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意外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乡下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第七十三条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意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意外职责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议意外职责调查处置报告。重大食品安全意外牵涉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限定组织意外职责调查。第七十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意外,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意外现场进行卫生处置,并对与食品安全意外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七十五条 调查食品安全意外,除了查明意外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定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组织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食品质量问题赔偿可以十倍赔偿吗
[律师回复] 对于食品质量问题赔偿可以十倍赔偿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面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当然更倾向于“十倍赔偿”。但什么情况下才适合“十倍赔偿”呢
1、性质不同赔偿标准不同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而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如果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故意,则不适用于“新消法”第55条。另外,从商家的销售行为来看,商家自身也无法判断水果内部的质量问题,不存在故意欺骗行为,所以不适用“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同时也不适用于“食安法”的“十倍赔偿”的规定。
2、食品有质量问题可十倍赔偿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果篮打开后,隐藏在里面的水果有些已经腐烂。这是商家的无意行为,还是故意行为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十倍赔偿”商家自称“进货时就是这样”的辩解是否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辩解显得很“苍白无力”。商家在进货时有验货的责任,而且根据“新消法”举证倒置的规定,商家无法证明自己的行为。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安法”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但“十倍赔偿”的标准并非整个水果篮的售价的十倍,而是指腐烂水果价值的十倍。
3、如何界定“三倍”还是“十倍”一种标价58元的食品出现问题,在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按“新消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赔偿标准,消费者只能获得500元赔偿。但是如果按“食安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580元的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否有自主选择权呢“这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两种法律条款撞车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新消法”属于普通法,“食安法”属于特殊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没特别规定可采用普通法。但如有特殊法,比如针对食品的“食安法”,出现问题时就不再适用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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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哪些食品质量问题可以申请十倍赔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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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食品出了质量问题,法律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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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对于汽车消费者而言,最头疼的事情莫过于车辆出现问题后的维权过程。由于取证难、鉴定难、沟通不畅、投诉无门等诸多问题,导致我们在遇到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总是感到难以应对。其实,我国法律目前已经对汽车质量的相关问题出台了“三包”政策,而且解决问题的途径绝对不止一种。现在就让我们握紧这个法律的武器,看看该如何来解决争议吧!
汽车“三包”: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包”指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已经施行。
有了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厂家与经销商在所售出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的解决上得到约束。但是,一些时候仍不排除扯皮、不认账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可以有多种途径来获得自己的权益。
与经销商协商解决问题是首选
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时,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方式。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包修有效期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免费享受车辆维修服务;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4店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其中产生的拖车费用、修理时间超过5天等情况,4店也应予以相关补偿。
在与厂家和经销商协商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证据,清楚地阐述汽车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并互相听取意见和想法。协商的好处就在于其无需花费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省去了在或之间的来回奔波。因此,推荐争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
协商未果遇到扯皮怎么办?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来解决
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其可以应用的前提是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这也是很多消费者遇到的最大难题。即:什么才是质量问题?
所以,产生“三包”责任争议的汽车产品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是“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在这一点上发生与厂家或经销商之间的持续扯皮,就有必要进行相关鉴定,从以下途径中寻求解决。
途径
一:试试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途径
二:利用申诉手段解决
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途径
三: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相对而言,仲裁和诉讼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这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终手段。不过,仲裁与诉讼程序牵扯到诸多复杂的过程,而且会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
途径
四:借助媒体传播力量
对于汽车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
我在淘宝买的食品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在某商店购买了食品后,发现该食品已经过期,并且无购物小票,那么一样也是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予以投诉的。具体投诉方法可以灵活选择,既可以拨打电话12331投诉,也可以网上投诉(前提是该地区食药局网站或政府网站有投诉这一栏,当然也可以登录国家食药局或当地省级食药局予以投诉),另外还可以带着物品亲自到当地食药局予以投诉。投诉方法渠道很多,但要注意的是:一是所投诉的情况必须属实,即事实清楚,不能虚构或怀有私人目的予以对该商店的心态等等;二是尽量带着过期食品;三是必须把事情前后事实讲清楚,即哪一天哪个时间段在该商店购买的该食品,如何发现该食品过期的,当然必须是在购买之日,该食品已经过期了才算数,假如你购买时还未过期,但你放置了一段时间后又过期了,这是不算数的。如果上述情况都说明清楚了,执法人员会主动联系投诉人,并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同时到该商店了解情况,尽管无购物小票,但如果情况属实,且叙述的足够清楚,那么执法人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处理。说明一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如果投诉成立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将最少得到10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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