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偷盗假酒怎么判刑
会根据盗窃罪的价值或行为来判刑;构成盗窃罪的,对行为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如下: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2、盗窃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益,一般来说,盗窃的次数越多、累计盗窃的财物价值越高,那么盗窃犯受到的刑罚也就会相应的重一些。法院在量刑之前,除了考虑这些一般的量刑规定之外,还需要看一下盗窃犯的行为,是否满足了从轻、从重处罚的规定。
三、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从重处罚盗窃罪的情节如下:
1、多次扒窃作案;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的;
3、入户盗窃;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
5、劳改期间盗窃;
7、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2年内再次盗窃的;
8、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被处罚后3年内再次盗窃的;
9、盗窃盲、聋等残疾人,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产;
10、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包括行为人实际支配行为对象的时刻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为代为保管人,或为遗忘物拾得人、埋藏物发现人。
2、行为人实际支配行为对象的时刻不同。
盗窃罪行为人犯意产生之时并未实际支配行为对象,只是非法占有之意产生之后,基此犯意实施秘密盗取行为才获得行为对象的支配;侵占罪行为人则在犯意产生之前就有行为的实际支配。
3、危害行为不同。
盗窃罪的危害行为是秘密盗取,即采取自认为他人不知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存在非为自己控制转为自己控制的取得过程;侵占罪的危害行为则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二行为要素,且不以行为对象的位移为必要。
4、行为对象不同。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动产;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及遗忘物、埋藏物,且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也可能成为《刑法》第270条第1款侵占罪的行为对象。
偷盗假酒怎么判刑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盗窃假酒也是属于一种盗窃行为,只要盗窃的数额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以依法的立案,从而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时行判定,轻者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无期徒刑来处罚。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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