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3000元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被公诉诈骗是不是很严重
1、被公诉诈骗一般很严重的
案件到了公诉科,绝大多数会被起诉,但不是绝对会被起诉,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3、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被诈骗了怎么办
被诈骗分子诈骗了,当事人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收集与诈骗有关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子数据等;
(2)收集完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会立案侦查,对诈骗所得一律进行追缴并责令退赔;
(3)如果退赔后不能赔偿全部损失的,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诈骗分子赔偿损失。
2、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四、诈骗罪跟借贷的界限是什么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判定对应的量刑,一般构成诈骗罪的最低判处管制,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看完上文诈骗金额3000怎样判刑的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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