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应要什么证件
当事人协议离婚,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有:
双方户口本证明;
双方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两张;
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条件: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为婚姻关系当事人。
二、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三、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了。如果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证据种类有什么
离婚证据种类如下:
二、证明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
四、争取抚养子女的离婚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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