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不能再变更。因为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就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了,因此是不能再进行变更的。
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夫妻双方就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能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子女抚养费能依据现实情况双方协议调整,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调整。
2、抚养费的调整应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并且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能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能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能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能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离婚协议书是否能更改
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和修改,必须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为前提。
双方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或者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因为此时协议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协议当然是能修改的,这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合同编的规定能修改的条件,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修改。
法定能修改的情形就是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发现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能去法院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办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还能更改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