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也是一项义务。它是基于血亲(包括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而产生的。基于自然血亲产生的抚养权包括父母对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如下: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有其他不适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也可随父亲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离婚时已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考虑到子女尚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
6、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哪些
离婚之后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宜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会秉持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因此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环境和条件优于对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方面:
1、自身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以及收入状况。这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直接抚养孩子;
2、自己的居住条件,比如自己有一套住房,能够给孩子比较好的生活条件;
3、自己的文化程度以及性格、修养,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更能教育好孩子。同时,还可以列举出不利于对方直接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或者吸毒、赌博恶习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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