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能不能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旅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
2、如果债务人请求部分履行债务,同时这种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没有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债权人是不能不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能不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二、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是否能不能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是否能不能行使撤销权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能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务人能不能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情形有
债务人能不能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不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能不能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不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能不能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债权人能不能够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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