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还
父母所欠的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为其偿还的。
从法律上来说,子女没有义务要替父母还债。因为父母和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母所欠的债务。子女作为继承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要偿还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对父母所欠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另外,不管父母是否健在,孩子都愿偿还其债务的话,则不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总之,父母所欠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对父母生前所欠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儿子生前所欠债务父母是否要偿还
子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所欠债务,父母没有义务偿还,债权人也无权向其父母主张债权,但是父母继承子女遗产的,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父母放弃继承的,对子女生前所欠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对于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要看子女是否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若子女已经成年,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父母没有义务偿还。若子女未成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有义务帮孩子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欠钱不还有诉讼时效。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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