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从哪天开始计算
1、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就是从犯罪嫌疑人见到看守所那天开始算起的,进入拘留所的当天并不算一天,到第二天才算刑事拘留了一天。
2、至于入所的时间具体都体现在刑事拘留通知书当中,但是,公安机关到底会刑事拘留几天就不好说了,因为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最多拘多少天
一般案件拘留时间是14天,但是对于到处、多次或者结成一伙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最长是37天。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之后的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最长7天,还有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一个星期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所以,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时间不超过14天。但是对于到处或者多次等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应当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一个星期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30天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无罪释放后不会留有案底。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是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到期要么放人,要么变更为逮捕或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事拘留从哪天开始计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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