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在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在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

一、在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

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视情况而定。

使用赃款还债后,如果他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可以追缴;如果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或者是由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财物等情形的,可以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负债死亡后是不是还用还账

用。要求借款人遗产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三、负债死亡后还用还账是不是

用。要求借款人遗产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在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贪污罪是否追缴赃款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追缴赃款是打击贪污犯罪的重要手段。贪污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共团体的利益,追缴赃款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惩罚,也是对国家和公共财产的保护。同时,追缴赃款也有助于弥补国家和公共团体的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公正秩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所得还债,赃款是否应该被追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善意取得的,不应该追缴。所谓善意取得,是指第三人在从犯罪嫌疑人处受让(买卖、交换、还债……)该财产时,不明知这些财产为对方的非法所得而取得这些财物。所谓恶意取得,是指第三人明知这些财物是对方非法所得,但仍然通过买卖、互换、还债等方式接受这些财物。那么,对善意取得或恶意取得的财产如何处理呢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行为人将诈骗财物以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债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的,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的,则不再追缴。”由此可见,我国法律保护善意取得(限于有偿取得),而对恶意取得不予保护。赃款收益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已经施行。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或者赔偿。根据《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的顺序依次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赃款还的债是否被追缴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赃款还的债是否被追缴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如何追缴
[律师回复] 对于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如何追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到143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的追缴赃款、赃物的方式之一。所扣押的物品可能是现金钱款,也可能是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等物品。通常情况下,扣押物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一是搜查。许多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了防范查处,不愿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存放在银行,而是存放在自己或者他人家中,一些人收受的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包、名表等贵重物品,通常也是存放在家中。在办案搜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涉案的钱款和物品,就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对其进行扣押。二是主动或责令交还。有些贪腐者为了逃避查处,将贪腐所得赃款、赃物交由他人藏匿;还有一些贪腐者,将收受来的奢侈贵重物品交给家人或者情人使用。忽然一日锒铛入狱,这些钱物的保管者、使用者,或者主动、或者被责令,都要将涉案的赃款、赃物交由扣押,如果不配合,还可能被追究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的刑事责任。三是主动或责令退赔。这种追缴方式主要适用几种情形,大部分情形是涉案人员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已经挥霍掉,还有一些情形是贪腐之物并非实体物,无法直接进行扣押。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赃款还的债是不是被追缴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赃款还的债是不是被追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要如何追缴
[律师回复] 对于贪污罪赃款赃物是要如何追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到143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的追缴赃款、赃物的方式之一。所扣押的物品可能是现金钱款,也可能是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等物品。通常情况下,扣押物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一是搜查。许多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了防范查处,不愿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存放在银行,而是存放在自己或者他人家中,一些人收受的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包、名表等贵重物品,通常也是存放在家中。在办案搜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涉案的钱款和物品,就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对其进行扣押。二是主动或责令交还。有些贪腐者为了逃避查处,将贪腐所得赃款、赃物交由他人藏匿;还有一些贪腐者,将收受来的奢侈贵重物品交给家人或者情人使用。忽然一日锒铛入狱,这些钱物的保管者、使用者,或者主动、或者被责令,都要将涉案的赃款、赃物交由扣押,如果不配合,还可能被追究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的刑事责任。三是主动或责令退赔。这种追缴方式主要适用几种情形,大部分情形是涉案人员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已经挥霍掉,还有一些情形是贪腐之物并非实体物,无法直接进行扣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继续追缴未退缴的赃款
在案件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追缴赃款,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人民法院可以追缴未退缴的赃款,判决书生效后拒绝退赃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追缴赃款,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如何继续追缴未退缴的赃款。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应该怎么追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到143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的追缴赃款、赃物的方式之一。所扣押的物品可能是现金钱款,也可能是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等物品。通常情况下,扣押物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一是搜查。许多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了防范查处,不愿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存放在银行,而是存放在自己或者他人家中,一些人收受的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包、名表等贵重物品,通常也是存放在家中。在办案搜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涉案的钱款和物品,就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对其进行扣押。二是主动或责令交还。有些贪腐者为了逃避查处,将贪腐所得赃款、赃物交由他人藏匿;还有一些贪腐者,将收受来的奢侈贵重物品交给家人或者情人使用。忽然一日锒铛入狱,这些钱物的保管者、使用者,或者主动、或者被责令,都要将涉案的赃款、赃物交由扣押,如果不配合,还可能被追究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的刑事责任。三是主动或责令退赔。这种追缴方式主要适用几种情形,大部分情形是涉案人员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已经挥霍掉,还有一些情形是贪腐之物并非实体物,无法直接进行扣押。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应该如何追缴
[律师回复] 对于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应该如何追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到143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的追缴赃款、赃物的方式之一。所扣押的物品可能是现金钱款,也可能是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等物品。通常情况下,扣押物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一是搜查。许多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了防范查处,不愿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存放在银行,而是存放在自己或者他人家中,一些人收受的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包、名表等贵重物品,通常也是存放在家中。在办案搜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涉案的钱款和物品,就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对其进行扣押。二是主动或责令交还。有些贪腐者为了逃避查处,将贪腐所得赃款、赃物交由他人藏匿;还有一些贪腐者,将收受来的奢侈贵重物品交给家人或者情人使用。忽然一日锒铛入狱,这些钱物的保管者、使用者,或者主动、或者被责令,都要将涉案的赃款、赃物交由扣押,如果不配合,还可能被追究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的刑事责任。三是主动或责令退赔。这种追缴方式主要适用几种情形,大部分情形是涉案人员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已经挥霍掉,还有一些情形是贪腐之物并非实体物,无法直接进行扣押。
追缴赃款该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追缴赃款该怎么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追缴赃款如何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财产刑的执行是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
二、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林某因伙同某法官非法认定驰名商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继续追缴赃款直至400万元。在该案侦查及审理阶段,林某自行上缴赃款68万元,尚余300余万元未予追缴。判决生效后,对于该赃款的追缴是否由自行执行,存在不同意见。
关于本案能否立案强制执行,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可以立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8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执行。本案关于继续追缴李某非法所得400万元涉及财产内容,可以由刑事审判庭审查后移送执行部门立案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能立案受理。关于刑事判决财产刑的强制执行,只有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两项刑罚,在没有履行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继续追缴非法所得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不属强制执行内容。
【法律解读】
首先,追缴赃款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财产刑,无法直接依据判决财产罚的行使强制执行。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8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两项。
其次,追缴赃款赃物本身具有强制力。追缴赃款赃物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侦查、提起公诉、审判财产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对赃款赃物进行核实、确认、查明去向并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予以追缴退赔或上缴国库的司法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并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发还给被害人。但是,这些司法机关的追缴、发还行为都是针对司法机关已经掌控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追缴退赔是有针对性的,只能对被告人内容和去向明确的非法所得采取追缴措施,不能查封、扣押被告人或其他人的合法财产。且追缴赃款赃物的实施还具有时间性,因为追缴赃款赃物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其强制执行效力只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延伸适用于审判结束后。
再次,最高人民在执行规定的
第二条中对何种法律文书可以作为执行依据予以了明确列举,其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
(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6)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据此,刑事追缴判决有别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属于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的范畴。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执行。审判阶段,由人民执行。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刑事判决内容。最高关于刑事裁决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规定第八条人民可以向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有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可以根据不同情形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赃款的范围:所谓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在实践中,认定赃款赃物时必须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之内,不得与行为人其他财产相混淆。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可以是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的标的,但决不能够成为追缴的对象。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人民对其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的裁决。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后一种情况,即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才有权利对赃款赃物进行认定,公安机关无权认定。这是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只有人民判决被告人有罪后,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才上升为罪犯的赃款赃物,即是说,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在其法律上的地位被确定为罪犯之前,其违法所得便不能够成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赃款赃物。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只使用过“物品、文件”、“存款、汇款”、“财物及其孳息”、“合法财产”等字眼,在人民审判判决后才有赃款赃物的说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追缴赃款要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追缴赃款如何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财产刑的执行是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
二、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林某因伙同某法官非法认定驰名商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继续追缴赃款直至400万元。在该案侦查及审理阶段,林某自行上缴赃款68万元,尚余300余万元未予追缴。判决生效后,对于该赃款的追缴是否由自行执行,存在不同意见。
关于本案能否立案强制执行,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可以立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8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执行。本案关于继续追缴李某非法所得400万元涉及财产内容,可以由刑事审判庭审查后移送执行部门立案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能立案受理。关于刑事判决财产刑的强制执行,只有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两项刑罚,在没有履行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继续追缴非法所得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不属强制执行内容。
【法律解读】
首先,追缴赃款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财产刑,无法直接依据判决财产罚的行使强制执行。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8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两项。
其次,追缴赃款赃物本身具有强制力。追缴赃款赃物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侦查、提起公诉、审判财产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对赃款赃物进行核实、确认、查明去向并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予以追缴退赔或上缴国库的司法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并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发还给被害人。但是,这些司法机关的追缴、发还行为都是针对司法机关已经掌控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追缴退赔是有针对性的,只能对被告人内容和去向明确的非法所得采取追缴措施,不能查封、扣押被告人或其他人的合法财产。且追缴赃款赃物的实施还具有时间性,因为追缴赃款赃物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其强制执行效力只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延伸适用于审判结束后。
再次,最高人民在执行规定的
第二条中对何种法律文书可以作为执行依据予以了明确列举,其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
(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6)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据此,刑事追缴判决有别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属于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的范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在使用赃款还债后是不是可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