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对男方的影响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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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对男方的影响是什么

一、女方起诉离婚对男方的影响是什么

女方起诉离婚对男方可能会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方面产生影响。起诉离婚一般是一方不愿离婚、无法协议离婚或者是在上述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起诉离婚是否需要男方出庭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男方出庭。

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以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而且法院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以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哪些情况属于“特殊情况”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可参照民事证据规则中关于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规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女方起诉离婚的男方不同意如何办

女方起诉离婚不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

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女方起诉离婚对男方的影响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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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扩展资料:当事人是否迁移户口要考虑的情况
1、公民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经济发展前景、子女义务教育、户口性质等方面;
2、在当事人双方都是农业户口人员,而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前景不如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好的前提下,可以迁移户口(反之亦然);
3、在双方都是“非农业”户口性质,而当事人的生活重心或者在配偶的户口所在地就业的,户口可以迁移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
4、子女义务教育方面,可以根据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师资力量来确定新生儿在哪一方申报户口,已经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申报的,可以在当事人迁移户口时选择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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