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提出赔偿要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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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男方提出赔偿要满足哪些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离婚男方提出赔偿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离婚男方提出赔偿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男方提出赔偿的条件:

(1)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无过错。

(2)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单方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单方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离婚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自愿提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对方要离婚我不想离婚可以做哪些

起诉离婚,但不想离婚的,可以收集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男方提出赔偿要满足哪些条件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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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达到法定婚龄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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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满足公告送达前提可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送达程序
(一)法律对原告是否有权申请公告送达并没有规定。送达是受理案件后的内部程序。按理是应该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启动公告送达。
(二)公告送达
(1)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
第一审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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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需要满足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减刑需要满足哪些前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减刑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
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
(1)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服法;
(2)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
(3)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限度条件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需要满足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减刑需要满足哪些前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减刑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
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
(1)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服法;
(2)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
(3)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限度条件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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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国家赔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国家赔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已经向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者已经有过复议程序,属于法定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时候侵犯到了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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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男人可以满足不了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满足什么前提才可以退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虽然时有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但实际中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购房者对开发商存在欺诈故意与欺诈事实举证困难所致。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字认可。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5、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社保退保要满足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社保退保要满足什么前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社保退保要满足什么条件
1、出国。
这并不是说你出国旅行,而是成为一个“外国人”。按照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放弃可以应用在出发时间或离任后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你。
2、缴纳年限不够。
每个人都知道退休和领取养老金,这至少需要15年的养老保险。如果你没有支付足够的年限和不想保持在手,你可以申请所有金额的个人帐户。
3、重复保险。
现在流动性很大,许多人在许多城市同时支付了社会保险。由于全省没有互联网连接,这部分有重复的情况。重复保险不能重复养老金。因此,在整理这些帐户时,不可能按照“先转而后清”的原则,将部分个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款项退还给个人。
4、退伍军人。
在服役期间,士兵支付社会保险金。入伍前缴纳社会保险、退休、退职的,可以在回国前申请个人账户。在其他情况下,社会保险是不能退还的。作为基本养老和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障,建议不应轻易退出。
二、办理社保退保手续办理的流程:
1、参保人员将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审核请交至最后参保单位劳资负责处
2、单位劳资负责人持参保人员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申请至社保大厅217房间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一式三份)
3、单位劳资负责人交一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及收款收据至政务公开大厅社保财务台,开具转账支票。
4、参保人员到单位领取返还社保费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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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居为由提出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分居为由提出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1、夫妻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不是因为工作等原因不在一起生活。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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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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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前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
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
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过期不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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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国家赔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提出国家赔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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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网上追逃要满足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上追逃的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网上追逃是指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将应当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况发布到公安内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在逃人员,任何公安机关都可以立即将其拘留或者逮捕的侦查措施。
网上追逃是侦查措施的新形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犯(下统称犯罪嫌疑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传统抓捕手段相比,网上追逃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国公安资源,各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作战,身处本地抓捕外逃全国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身陷无处躲避的法网。
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网上追逃的侦查措施,网上追逃依据的是公安部规范性文件。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对网上追逃的适用条件、相关程序规定不够完善,加上个别民警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网上追逃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最极端的是网上追逃误认。
本文所称的网上追逃误认,是指公安机关搞错追逃对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本意是抓捕犯罪嫌疑人甲,但甲由于使用了乙的身份信息,或二者身份信息相同,而将乙列为网上逃犯,进而将乙抓捕的情况。
网上追逃误认因身份信息引起,而居民身份证是身份信息的载体。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证的频率很高,如外出需要身份证住宿登记、购飞机票、购高铁动车票,网吧上网也需要出示身份证,等。同时因居民身份证所造成的灾难也随之而来。当某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犯罪嫌疑人相同,或其身份信息被犯罪嫌疑人冒用,如果公安机关怠于查实,无辜公民将被错误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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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需要满足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批准逮捕需要满足什么前提问题解答如下, 批准逮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在刑事诉讼中,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犯罪事实的要求也不同。在侦查阶段考虑是否采取逮捕措施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应该采取逮捕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 行,所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只要求两个最基本的内容:发生犯罪行为——解决了适用逮捕措施的客观基础问题;是犯罪嫌疑人所为 ——解决了逮捕措施的适用对象问题。至于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内容,在适用逮捕措施时不必证明。这里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7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些详尽的规定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从证据的量上讲要求“充足”,否则便不符合逮捕条件。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刑事诉讼法》之所以把“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规定为逮捕的条件之
一,是根据罪刑相当原则提出的。如果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逮捕的羁押期限要折抵刑期;但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刑事诉讼中 便没必要把他逮捕羁押起来。虽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如果根据这种犯罪事实只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则仍然不能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肯定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何判断是否可能判处以上刑罚,主要根据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实践中,如果根据当时有证 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判断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要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人民审判时综合考虑其他量刑因素,判处被告人徒刑以下刑罚的,不能认为是错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即使犯罪嫌疑人已具备前两个条件,仍然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便没有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所谓“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逃避、阻碍侦查、、审判的可能性和继续犯罪的可能性,应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考虑:
①案件的性质。一般来说,案件性 质严重,作案人的主观恶性大,其社会危险性也大,被判处的刑罚也重,作案人也容易毁灭证据、伪造证据、串供、逃避侦查和审判,继续犯罪甚至自杀。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是指他在犯罪前后的表现及其个人情况。如:多次犯罪还是偶然犯罪;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一贯表现;有无固定职业;犯罪时的年龄;犯罪后有无悔罪表现,等等。一般来说,累犯、惯犯或有前科的人,其社会危险性要大于偶然犯罪的人;故意犯罪的人,其社会危险性 要大于过失犯罪的人;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要大于未成年人;犯罪后毫无悔罪表现的人,其社会危险性要大于有悔罪表现的人。
③案件的其他情况。案件的其他情况 包括:同案人是否被抓获;案件中重要的证据是否已收集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举报人、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等。如果同案人未被抓获,有些重要证据尚未收集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证据、伪造证据、毁灭证据的可能性就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道举报人、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其进行报复、继续犯罪的可能性就大。
逮捕的例外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犯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是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是指未满一周岁的儿童。这样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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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单方面提出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若想在南方法院单独申请离婚,作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确保与被告有合法婚姻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需提交详尽的离婚起诉状,包括诉讼请求、事实、法律依据、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方案等,附相关证据。流程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送达法院、法院受理并安排开庭,可能需委托代理人。大部分情况下,本人需出席庭审,特殊情况需书面表达意见。法院将根据提交的材料作出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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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办理需要满足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结婚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男女双方需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包含三层意思:
(1)强调结婚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应当摆脱金钱或其他因素的控制与影响;
(2)男女双方的结合应以爱情为基础。自愿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单方自愿,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是男女双方本人自愿,而不需要第三人的同意;
(3)必须是男女双方真实的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凡是未达法定婚龄的人、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有其他婚姻障碍的人所作出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均属无效。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不得结婚,只有双方达到或高于法定婚龄的,才允许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于一些,可以基于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做变通性规定。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即要求男女双方结婚时都没有配偶,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况:未婚、丧偶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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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人要满足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发起人要满足什么前提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发起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发起人的范围
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二、发起人的资格
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三、发起人的最低限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四、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五、认购股份,缴足股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法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六、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未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七、召开创立大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在创立大会召开15天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发起人所缴纳的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分居离婚需要满足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对于分居离婚需要满足什么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分居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2)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破裂而分居;
(3)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年,但经调解没有和好可能的。
2、分居满两年就能自动离婚吗?
李女士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十年,能否自动离婚?如果不能,丈夫又不同意离婚,她应该怎么办?
针对以上问题,律师给出回答:我国法律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但分居满两年可作为离婚的理由之一。你与丈夫分居已十年,可以此离婚,但是你需要搜集你们分居十年的证据,比如电话和短息等。
“分居满两年可自动离婚”,这是一个流传颇广的错误认识。其实我国法律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只能通过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3、离婚前的分居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床不是分居。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 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义务
(3)分居是否要登记,分居协议有用吗?
在我国,并不存在登记分居的制度,因而分居不必登记。
夫妻双方同意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有助于日后诉讼时查清分居的事实,因而是有益的。
4、如何证明分居事实?
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
(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证人证言,但由于证人常常与为其作证的一方存在利害关系加之离婚涉及个人隐私,一般不采纳单独的证人证言,须结合其他的证据来认定分居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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