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由什么构成?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
4、客观方面则由行为人出于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如何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由以下四要件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实施了损坏轨道、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一般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是如何处罚的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既非出于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由什么构成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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