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仅限于有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代位继承是仅限于有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的,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没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如何办理代位继承的条件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没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没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没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有没有赡养关系的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有没有继承权。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继承的时候遗嘱优先,如果没有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没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没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没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代位继承仅限于有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没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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