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东莞盗窃三轮车,量刑标准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盗窃行为人想要被假释需要退赃吗?
1、盗窃行为人想要被假释需要退赃,不管盗窃行为人是否可以被假释,都是需要退赃的。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3)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4)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2、在判刑之前退赃,可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法院除应当审查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外,还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
(1)案件起因;
(2)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3)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4)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5)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6)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7)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三、盗窃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吗?
1、盗窃案件若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盗窃行为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院可能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盗窃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盗窃案件发生在东莞的,若是需要追究盗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通常是由东莞地区的法院开庭进行审理。审理后发现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盗窃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在东莞盗窃三轮车怎样判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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