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据巨大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罪不成立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借款式诈骗如何认定的?
1、认定借款式诈骗的方式包括判断借款人在借钱时是否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等。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可以判断在借款时是否虚构了事实或者是隐瞒相关的真相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3、判断借款的用途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三、诈骗案件如何确定受害人?
对于诈骗案件,被害人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第一被骗对象,第二财产损失,第三哪一方陷入了错误认识而遭受财产损失。
1、被骗对象
一般而言,诈骗罪中的被骗对象极易认定,比如张三因为受到诈骗而将资金转移给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等。但是在有些案件中,被害人的认定就会出现认识分歧。
2、财产损失的确定
在诈骗罪中,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之后并遭受损失,即被害人交付财产或者行为人控制财产就意味着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3、陷入错误认识的主体
在诈骗罪的犯罪逻辑中,最重要的一环是认定被害人是否陷入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而对于陷入错误认识而言,实质与“被骗”本属同一论证内容,之所以单独说明主要是为了突显被害人的认识因素。
不管是在湖北江夏,还是在其他地区,一旦被法院认定为犯了诈骗罪,就有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可能。法院审理案件后,只有确定证据充足的才会作出有罪判决。若是对江夏诈骗罪判刑量刑多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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