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应由法人承担,可以先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法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本公司管辖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三、挂名法人代表怎么不承担责任
挂名法人代表的免责方式:挂名法人代表有约定协议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法律规定,挂名法人,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法人。法人代表一般代表法人,需要承受公司的责任,但有协议免责的法人代表可以免除相关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怎么承担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