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借款合同有什么要求
订立借款合同的要求有: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意思表示真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要求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必须包含什么要素
借款合同必须包含下列要素:
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二、币种。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三、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四、借款数额及利息约定。
五、借款期限。
六、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什么
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如下: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订立借款合同有什么要求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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