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一、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保障隐名股东权益的方法:

1、与显明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4、保留出资凭证,出资行为对于认定隐名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二、隐名股东协议如何写

隐名股东协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隐名股东如何定性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名股东承担投资风险。

2、委托投资合同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隐名股东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进行了投资。即隐名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

4、有限责任公司中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并确认。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2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0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隐名股东权益纠纷如何保障?
隐名股东权益保障可以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代持股协议,只要该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协议有效,如果名义股东没有将股权收益支付隐名股东,其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隐名股东权益的法律保障有哪些?
隐名股东要获得权益的法律保障就需要与显名股东采用书面的形式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争取与其他股东或者是公司签订书面的协议,并确定股东们知悉股权代持的情形,这样才能算是合理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爸爸现在投资一家公司,成为隐名股东,但是公司章程里面关于隐名股东的内容并多,也没有什么保护隐名股东权益的条款,请问如何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
[律师回复] 隐名股东的权利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财产是手动保护的,并且隐名股东的财产制可以通过自己支配,显名股东支配不了。
一、保护隐名股东是,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以名义出资人为显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由此可见,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股权行使以及利润分配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间的自由约定,根据缔约自由的精神,如无其他违法情形,应认可该约定有效,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在此情况下,如果显名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隐名股东权利的,不应予以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在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规范分配举证责任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凭借对登记内容的信赖,可以合理地相信显名股东就是真实的股权人,可以接受该显名股东对股权的处分,实际出资人不能主张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实践中,有的情况下显名股东虽然是登记记载的股东,但第三人明知该股东不是真实的股权人,股权应归属于实际出资人,在显名股东向第三人处分股权后如果仍认定该处分行为有效,实际上就助长了第三人及显名股东的不诚信行为,这是应当避免的。实际出资人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应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处理,即登记的内容构成第三人的一般信赖,第三人可以以登记的内容来主张其不知道股权归属于实际出资人,并进而终局地取得该股权;但实际出资人可以举证证明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归属于实际出资人。一旦证明,该第三人就不构成善意取得,处分股权行为的效力就应当被否定,其也就不能终局地取得该股权。
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对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行为,在第三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后,隐名股东基于股权形成的利益就不复存在,隐名股东可以根据协议,要求作出处分行为的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企业的领导并不是一家公司的领导,还可能是别的公司的高管,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的,那么会进行隐名投资一些企业,不过实际的收益还是归隐名股东,显名股东没有任何的处置权利。不过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会有协议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隐形股东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隐形股东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问题解答如下,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的目的,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可以申请人民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行为侵害了股东利益时,受害的股东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提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
隐名股东的权利通常是以尽可能在出资协议中细化双方的权利和必须负担的责任条款作为主要保障方式的,因为这种股东都是因为不想让自己出现在公开的登记中和其他公开的场合,所以法律也没有对其有保护的规定,只能通过合同签订的方式来保护权益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隐名股东权益范围有哪些?
隐名股东权益范围有:获得投资收益和分红、利用显名股东行使其它的股东权益等,隐名股东根据其实际投资人的特征,一般是不参与到公司的生产和运营的,相关情况可以利用显名股东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隐名股东投资权益有什么?
隐名股东的投资权益如下,隐名股东可以获得投资的收益,享受投资的分红;隐名股东对于显名股东无权处分享有追偿权,当对于投资权益归属问题存在纠纷时,隐名股东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有个老同学最近要投资创业,创业资金不足,所以想拉我一起投资,但是我说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不方便做股东投资,他便让我做隐名股东。所以我想知道一下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的权益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3. 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东侵犯隐名股东权益有何后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此类风险来源于显名股东,因此其防范应着眼于显名股东。具体防范措施包括: 1.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显名股东是名义股东,股东权利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隐名股东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必要时,甚至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将某些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隐名股东、其职员或其信任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东权利的必要手续。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2.排除显名股东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显名股东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权,侵害隐名股东的财产权益。当显名股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因而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3.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予以公证。由于显名股东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标的公司的股东,如果其蓄意实施侵犯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隐名股东往往难以完全及时有效地制止该行为。因此,最好在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时就对显名股东损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情况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会对显名股东起到威慑作用,增加其违反股权代持协议、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成本,使其违约行为得不偿失,从而减少其实施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可能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