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是哪些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缓刑拘役是哪些意思
1、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拘役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的刑罚执行方式。
2、拘役缓刑是指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1至6个月,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一年的短期自由刑后,因犯罪分子满足了缓刑的适用条件,而暂缓其刑罚执行,规定一定考验期并进行社区矫正。
3、拘役缓刑意味着犯罪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或属于未成年、孕妇等特殊群体。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遵守规定且无他罪产生,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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