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协议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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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补办离婚协议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补办离婚协议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

一、补办离婚协议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

在我国离婚证丢失,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不能异地补办,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补办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我国内地居民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

1、户口簿;

2、身份证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

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不能离。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必须都到场。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满,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可以解答您所面临补办离婚协议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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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协议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补办离婚协议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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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拿还是自己去外面打印,去民政局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双方协商后,自己书写即可,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参考范文: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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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协议能够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补办离婚协议能够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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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是上交民政局还是民政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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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能否直接到民政局开离婚协议书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外地民政局可以查得到离婚协议书么
[律师回复] 民政局是不能为大家代写离婚协议书的。
首先,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也就是说,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不会有专人代写离婚协议。如果当事人想要代写离婚协议,建议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去寻找。
其次,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可以自己书写。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两方所签订的、关于财产分配、孩子看护与探视、以及另一半赡养费以及娃儿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两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两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孩子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孩子应当支付抚养费,并且约定探视权;
三、写清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四、共有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职责;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时限;
七、对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八、两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九、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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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协议是否能在外地民政局补办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补办离婚协议是否能在外地民政局补办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是否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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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应查明: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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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到底是上交给民政局还是民政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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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补办离婚协议能够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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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模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文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根据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其他如浦东新区、黄浦区、杨浦区、虹口区、卢湾区、静安区也各有自己不同的要求。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免得白跑浪费时间。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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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协议是不是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补办离婚协议是不是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是不是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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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文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根据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其他如浦东新区、黄浦区、杨浦区、虹口区、卢湾区、静安区也各有自己不同的要求。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免得白跑浪费时间。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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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上,民政局给盖什么形状的章?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做出的约定,约束的是离婚双方,只要离婚双方签字即可,无需民政局盖章。就接触婚姻关系的问题,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话,是以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为正式文件。
离婚调解的内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由人民主持的对离婚案件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且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人民的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就是要求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夫妻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1、合法原则。由于离婚时债务处理包含了对内部财产处理和对外部债务处理两个方面,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原则和规定,同样在债务诉讼中也应当遵守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债务处理的规定。在审判实务中,应当防止对同一债务在离婚诉讼和债务诉讼中,作出相互冲突的事实认定和裁判。
2、界定债务性质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处理离婚债务时必须严格界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个人清偿,这就必然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这一原则具有实体程序两方面的意义。其实体意义在于界定了债务性质即明确了债务实主体,明确了最终由谁承担债务清偿的民事责任。
3、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这一原则即是对公平原则的补充,也是处理离婚债务时所要特别强调的一个原则。由于离婚时债务处理通常先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关注的无疑是离婚双方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实体裁判主要依据是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去民政局办还是到民政局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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