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刑事案件能缓刑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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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两起刑事案件能缓刑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两起刑事案件能缓刑么

一、两起刑事案件缓刑

1、两起刑事案件也可以缓刑;

2、数罪并罚并不是适用缓刑的限制条件;

3、如果被告人数罪并罚后被判处的刑罚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就可以适用缓刑。刑事案件追诉期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法;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超过二十年依旧想要追诉的,那么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具体刑事追诉时效期间的长短,由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已立刑事案件怎么撤案

立案的刑事案件的撤案方式为: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自行决定撤销案件即可;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撤案的,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私了能撤案吗

首先刑事案件并不一定可以私了,只有下列刑事案件才可以私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可以私了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撤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撤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两起刑事案件能缓刑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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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刑事案件可以缓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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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缓刑,判两年缓两年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狱外观察2年,如表现好,就不再坐牢2年,如果再有犯罪等行为就会执行判处2年的刑法。
一、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是指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
二、死缓与缓刑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三、有期徒刑刑期计算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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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然也是在监狱当中执行的,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一般对死缓的罪犯会减成无期徒刑。还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无期徒刑可以继续减成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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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缓刑两年的意思是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告有罪并判处刑罚,但决定暂缓两年执行,在这两年之内没有违法行为的就不再执行原判罚,有违法行为的会被收监执行,下文将详细介绍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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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罪并罚可以缓刑吗,两罪并罚缓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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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两起刑事案件怎么判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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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年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有期徒刑一年并缓刑两年,是指宣告缓刑,两年期满后,原判一年不用再执行。前提是两年内不能再违法犯罪,否则撤销缓刑,执行一年的有期徒刑。 人民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 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就依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在此期间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两年的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判刑两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狱外观察2年,如表现好,就不再坐牢2年,如果再有犯罪等行为就会执行判处2年的刑法。 一、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是指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 二、死缓与缓刑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三、有期徒刑刑期计算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 (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 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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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犯两起刑事案件怎么判
需要对每一个刑事案件分别定罪量刑以后,再按照相关的原则宣告处罚,也就是数罪并罚。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或者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时候需要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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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缓与缓刑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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