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司法程序怎么走
离婚的司法程序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起诉: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应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立案: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立案处理。
3.庭审: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和证据,安排庭审时间。庭审期间,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和请求的合理性。
4.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如果判决离婚成立,法院还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作出财产分割的判决。
5.生效: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如果没有上诉,判决书就会生效。生效后,夫妻关系就解除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走
1、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要求离婚的诉求;
2、将起诉状递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后,同时需要缴纳诉讼费用;
4、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通知书等;
5、等待开庭审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三、单方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单方面离婚起诉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开庭审理阶段。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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