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涉及到军婚问题的离婚请求,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条件。
首先,如果双方全部属于军人身份并且希望离婚,必须先经过涉案当事人所属部队的政治部门进行详尽的审查及调解。
在没有得到结果之前,不应由部队政治部门直接提起处理建议,而应当转由相关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其次,若是有一方是非军人身份且寻求离婚,则须征得军人的同意;
若军人不同意,且考虑到原有的婚姻基础以及之后建立起来的良好感情,非军人一方又没有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来解释的话,此时我们应该耐心地为他们做工作,阐述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的重要性,不断沟通交流直至达到调解结果或者法院做出不支持该离婚申请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单方面离婚起诉就可以离吗
单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不一定就能够成功离婚,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可以。只要能够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论对方同意与否。因为法律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女方可以起诉军人老公离婚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