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婚女方需要退哪些钱
在当前的法律体制下,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履行了订婚手续,那么对于其所支付的大笔彩礼以及所谓的“四金”,通常情况下应当进行返还;
然而在彼此之间的日常交流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礼物馈赠,由于其不具有以结婚为唯一目的性的特征,这种类型的赠与便无须予以返还。
因此,严格依据法律标准来看待这一问题的话,可以将其中的部分实物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个别赠送行为,而并非以缔结婚姻关系作为初衷的“彩礼”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
一般离婚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离婚时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一、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二、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另外要求返还彩礼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才能要求返还。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
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
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婚女方需要退哪些钱”,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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