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没有应诉怎么办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您或许已经多次听到过关于“离婚诉讼”的话题。
然而,或许您在担心,如果在这样的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一方不愿意前往法庭应诉,那该如何处理呢?考虑到离婚诉讼此种性质的法律程序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处理,因而让涉案的夫妻双方面对法庭进行陈述无疑能有助于司法部门深入了解事情全貌,进而做出更加公平且准确的裁决。
然而,实际案例中的确存在被告有意回避不在场的情况发生。
对此,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如果被告受到传票传唤后,没有任何合理理由而未出席庭审,亦或是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中途退出了庭审活动,那么法庭有权据此下达缺席审判的命令。
倘若被告确实出于故意规避情节,拒绝与法庭合作,那么原告方则需要向法庭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法院能够通过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将有关文件送达给他;
在此基础上,当事人按照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送达给他们的诉状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文件后,法院便可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启动缺席审理程序,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作出最终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起诉费是如何收费的
起诉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起诉没有应诉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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