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首先,共同犯罪的首要条件便是参与者需为两人及以上,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由两位或多位自然人成立;
其次,包括两个或更多法律实体(单位)所组成;
最后,还包括有法律责任能力的个人与团体的联合。
此种情况,既可称之为自然人共犯或法人共犯,亦可被视为个人与法人合作进行。
其次,共同犯罪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每个犯罪分子都须执行共同的犯罪行为。
换言之,就是每名罪犯为了达成同一个对社会产生有害影响的目的,为了实现同一个特定的罪行,他们之间需要相互配合、彼此协作地采取行动。
在犯罪行为真的造成了伤害性后果时,他们的行为和结果之间必须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再者,共同犯罪的内在要求,就是所有参与者内心都必须抱持相同的犯罪意图。
确切来讲,是指每一个共同犯罪分子通过互相沟通、交流,明白他们的共同行为可能导致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并且愿意参加这个过程,他们希望或者允许这种不良结果的出现。
这样的心理状态,我们就可以称之为共同的犯罪意图。《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共同犯罪的退赔金额如何划分
共同犯罪的退赔金额的划分,首先应该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确定其在共同犯罪数额中应负担的退赃退赔的份额,然后根据其退赃退赔的具体数额与应负担份额的比值来衡量该被告人是属于全部还是部分退赃退赔,并据此确定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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