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最新修订 | 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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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服务的付费模式主要有三种:时薪制、先生制和风险代理。时薪制按工作小时计费,每小时费用60元至1200元不等,低于30分钟不计价。先生制针对民事或刑事案件,民事案子无涉财产标的事项的报酬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刑事案件收费需根据案件复杂度、律师声誉和经验等协商确定。风险代理则需律师先收取启动费用,再按执行收回财产的比例抽取酬劳,适用于争议点集中于财产分割的案件。
民间借贷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民间借贷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服务的付费模式主要涵盖了时薪制、先生制以及风险代理三大类。

下面,我们将对这三类付费模式做详细说明:

首先,时薪制的支付形式为,律师根据其提供服务所耗费的工作小时来计算报酬,每小时的费用范围从60元到1200元不等。

但是,若工作时间低于30分钟,则该阶段将不予计价。

其次,对于实行先生制的案件,如民事或刑事案子,如果是民事案子且无涉财产标的事项,报酬标准通常设定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

刑事案件的收费金额则需根据案件的复杂度、律师的声誉及其职业经验等多重要素进行协商讨论后方可敲定。

最后,关于风险代理,该模式下,律师需要先在事前收取一笔适当的启动费用,之后再自执行收回之财产中抽取预设比例的酬劳。

此类付费方式对于那些争议点集中于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最为适用。《律师收费标准》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1、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合法的,不违法。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典》的约束和保护。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4、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间借贷官司律师怎么收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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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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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官司被告律师怎么收费
其实,这个价格是有多种收费方式滴常见的有:第一种是按件收费,也就是说不管你欠了人家多少钱,都是统一收一个固定的钱数;第二种就是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就是说看你欠了多少钱,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算钱;还有一种就是计时收费,就是看律师帮你忙活了多长时间,然后再算钱。当然,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因为地方不一样、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不一样、律师的经验和名气不一样等等原因,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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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打官司,怎样打官司?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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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官司如何准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
如果是原告,材料应该在的时候就已经基本提交完毕了,主要是一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等,不需要再提交什么了,只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诉讼并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如果是被告,就要准备材料反驳对方的证据,一般要通过证明以下事实驳斥原告的观点:
(1)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
(2)证明已经清偿过借款,已经不欠债权人款项;
(3)约定的利息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余的不再返还;
(4)双方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与此相对应的,一般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还款收据;
(2)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
(3)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明;
(4)如果是上述第
(4)点的情形则要证明具体的违法证据。
二、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归谁?
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
如果是原告,材料应该在的时候就已经基本提交完毕了,主要是一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等,不需要再提交什么了,只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诉讼并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如果是被告,就要准备材料反驳对方的证据,一般要通过证明以下事实驳斥原告的观点:
(1)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
(2)证明已经清偿过借款,已经不欠债权人款项;
(3)约定的利息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余的不再返还;
(4)双方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与此相对应的,一般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还款收据;
(2)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
(3)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明;
(4)如果是上述第
(4)点的情形则要证明具体的违法证据。
二、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归谁?
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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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打官司民间借贷可以吗
作为被委托人合法授权的律师,他们有权代理委托人参加各类诉讼活动,其中便包括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事项。这个授权不仅可让他们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出庭,还赋予了他们进行以下行为的权力,如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协商达成和解方案;发起反击诉讼或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等。然而,要行使以上权力,律师必须拥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文书,且这些文书必须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格式与要求来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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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打官司的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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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怎么样打民间借贷官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官司需要律师吗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官司需要律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能代表当事人提出观点,举证质证,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计算利息,使其利益最大化等,债权人若不懂法律,可能少计算利息,为避免时不发生意外,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较为稳妥。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的保护。这一规定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在不超过法定贷款利息四倍的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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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官司
应该提供存在借贷事实的证据。证据包括:借条、证人证词、款项交付凭据等。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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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打官司要多少钱,民间借贷法院审理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间借贷打官司,要什么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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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官司怎么收费的
这个问题其实挺复杂的,因为它包含了两个部分诉讼费和律师费。首先说诉讼费吧,这个是根据你起诉的金额算出来的,然后按照一个比例来收。不过先别急着痛心疾首,这个钱不是你出,而是让被告输的那个人掏腰包。接着我们说说律师费,这笔费用一般是你自己出不过具体花多少,那就要看你找的是什么地方、哪个律师楼、什么的律师等等,这些都是影响收费的因素。所以,一般你都得跟律师好好商量一下才能确定到底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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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官司原告该如何陈述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官司原告该如何陈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

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

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

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

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民间借贷打官司需要什么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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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请律师怎么收费?民间借贷请律师有用吗?
无财产争来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自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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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打官司,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间借贷官司原告应该如何陈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

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

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

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

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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